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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工办发〔2023〕26号(印发《关于开展首届职工技术创新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23-04-28

沈工办发202326


沈阳市总工会办公室印发《关于开展首届职工技术创新大赛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区县(市)总工会,各产业工会:

现将《关于开展首届职工技术创新大赛实施方案》发给你们,请各地区、各产业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沈阳市总工会办公室        

2023427日          




关于开展首届职工技术创新大赛实施方案


为全面落实《沈阳市总工会2023年“振兴新突破 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计划》《沈阳工会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部署要求,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激发职工创新创造创效潜能,有力推进沈阳科技自立自强,市总工会决定开展首届职工技术创新大赛(以下简称“创新大赛”),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东北、辽宁振兴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重要指示精神,全面落实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市总十七届十次、十一次全委会部署要求,锚定“全省第一、全国一流”的总体目标定位,聚焦沈阳市“振兴新突破 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12+1赛道任务要求,找准服务振兴大局、服务职工群众的结合点和着力点,有效放大沈阳职工技协和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示范引领、人才集聚、创新攻关、培育传承的功能效应,引领全市广大职工立足岗位开展技术创新、发明创造和“五小”活动,助力全市做好结构调整“三篇大文章”、推进科技自立自强、加快建设创新沈阳。

二、范围和对象

沈阳市行政区域内各企事业单位职工,在群众性科技创新活动中取得的非职务性创新成果。重点支持围绕“5+3+7+5”20条产业链开展的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开发、节能减排、发明创造等群众性技术创新,重点突出一线职工在本职岗位上创新创造的成果。创新大赛共设四个组别:创新成果组、创新项目组、合理化建议组和“五小”项目组。

(一)创新成果组:全市各级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含有技术职称工作室成员)取得的创新成果。

(二)创新项目组:具有科技型企业资质的单位,一线产业工人在生产过程中的技术革新、技术攻关、技术改造且已转化的创新项目。

(三)合理化建议组:职工对企业经营管理、生产流程、清洁环保、安全生产等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并取得成效。

(四)“五小”项目组:企业职工在生产实践中的小革新、小发明、小改造、小设计等“五小”活动中所取得的创新成果。

组别具体划分界定,由大赛组委会评审委员会确定。

三、申报条件

参加创新大赛的项目应具有实用性、先进性和有效性,并产生一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原则上20211月之后已正式投入使用或生产的。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研制开发新技术、新材料、新产品、新工艺具有行业先进水平,并取得显著效益;

(二)技术改造、改进现有设备,显著增效降耗、提高产品质量;

(三)在科学技术普及中创新内容、方法、手段,成果得到广泛的普及和应用,产生显著社会效益和重要社会影响;

(四)成功打造沈阳服务、制造、购物和文化方面的新品牌,并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五)创新具有独创、高效、科学、实用特点的操作(工作)法,显著提高劳动生产率、产品质量或工作效率;

(六)在引进、消化、吸收、开发、应用国外先进技术中创新关键技术,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七)发明创造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并获得授权发明专利。

下列情形之一不列入活动范围:

(一)已经列入政府有关部门科技计划项目取得的成果;

(二)已获得过政府有关部门奖励的项目;

(三)创新成果涉及技术秘密和国家安全的项目;

(四)政府投资或企业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执行本单位任务 或主要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取得的职务性技术创新成果,不在评选范围之列;

(五)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成果;

(六)凡在申报前有争议的项目,在争议未解决之前,有关单位或个人均不得申报。

大赛流程

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遵守审核程序。大赛分为申报、审核、预赛、决赛、公示五个阶段,由市总工会委托市科技局在我市科技专家库中抽取相应专家,组成专家组开展评比工作。

(一)推荐申报。创新大赛项目的申报采取由工会组织逐级申报的方式。由基层工会严格按照评选条件遴选优秀项目上报各区县(市)总工会、各产业工会,经各区县(市)总工会、各产业工会审核、汇总后向市总工会推荐申报。

项目申报证明性材料要齐全,数据要真实,实现经济效益值要具体量化。内容包括:项目简介、项目研究背景、项目研究过程、主要性能特点、技术指标、应用实施情况、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以及专利证书、查新报告、鉴定检测报告、用户应用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若曾获奖的,需提供奖励证书。成果必须是20211月—20231月之间产生,并已产生明显经济效益及社会效益。

(二)资格审核。对照申报条件和要求,对申报项目材料进行分类整理和初步审核。

(三)预赛阶段。由大赛评审专家组进行评审,每个项目至少3名专家进行评审;对初评结果有较大分歧意见的项目,根据回避原则安排有关专家进行复审;以百分制分别进行打分;每组各取奖励数量的1.5倍项目入围决赛。

(四)决赛阶段。决赛分为现场展示与答辩两个环节,现场展示说明时间10分钟(参赛选手需要准备课件或实物),答辩时间5分钟,由专家组进行现场提问。根据答辩情况由专家组以百分制给出决赛成绩。

(五)社会公示。拟获奖项目在市总工会网站进行不少于7个工作日的社会公示,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必须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议,附有关资料,逾期复议申请不予受理。创新大赛表彰项目,需经市总工会党组会议审议通过。

五、表彰奖励

按照创新成果组、创新项目组、合理化建议组和“五小”项目组四个组别进行奖励,颁发大赛奖杯和获奖荣誉证书;对大赛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机构,由赛事组委会颁发“优秀组织奖”奖牌。

(一)创新成果。设置一等奖10个,奖金1万元;二等奖20个,奖金5000元;三等奖30个,奖金3000元。

(二)创新项目。设置一等奖10个,奖金1万元;二等奖20个,奖金5000元;三等奖30个,奖金3000元。

(三)合理化建议。设置一等奖20个,奖金3000元;二等奖30个,奖金2000元;三等奖50个,奖金1000元。

(四)“五小”项目。设置一等奖50个,奖金1000元;二等奖100个,奖金500元;三等奖150个,奖金300元。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创新大赛对调动全市广大职工参与技术创新实践、促进我市科技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工会要高度重视,在党政支持下,精心做好大赛项目的培育、发掘、推荐、选拔等工作,着力支持职工创新项目开发、创新成果实现和创新价值认可,推动本单位群众性科技创新活动深入开展。

(二)严格申报。各区县()总工会、各产业工会要根据创新大赛工作有关要求,认真做好推荐申报工作,严格掌握评选范围和条件,突出岗位创新特点,坚持好中选优、公开透明,确保大赛项目的先进性和程序的规范性。

)公正公开。推荐申报创新大赛活动的成果,必须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各单位应当认真组织初评,并在一定范围内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弄虚作假或剽窃他人技术成果的,经查证属实,将撤销其奖励,追回奖金和证书。


  附件:1.沈阳市职工技术创新大赛优秀成果申报表

    2.沈阳市职工技术创新大赛优秀成果汇总表


附件1





沈阳市职工技术创新大赛优秀成果

  






项 目 名 称:

申 报 单 位:

推 荐 单 位:

项 目 别: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


项目完成人(按贡献顺序填写,不超过4人)

姓 名

年龄

职 务

职 称

手机号





















项目

技术水平


项目经济效益(万元)


项目是否

获专利


授权日期


授权专利号


项目曾获

奖励情况


所在单位

工会负责人


座机


手机号


单位地址


项目创新点(300字)


技术性能(300


产业化及市场应用情况(300)


效益情况(200字)


所在单位

财务部门

对经济效

益的鉴定





(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

工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所在单位

行政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区县产业

工会意见





(盖章)

年 月

评审专家

意 见




评审专家签名: 年 月 日

市总工会

意 见





年 月 日

附件2

沈阳市职工技术创新优秀成果汇总表

区县(市)、产业: 填报人:

序号

项目名称

完成单位

项目类别

项目完成人

(只限4人)

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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