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政策法规>组织建设
 

关于印发《关于在区县产业工会开展达标创优活动的意见》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4-08-20

 沈工发[2010]24号

各区、县(市)总工会,开发区工会,各产业工会:

    现将《关于在区县产业工会开展达标创优活动的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沈阳市总工会

                                        2010年7月23日

关于在区县产业工会开展达标创优活动的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市加强产业工会建设工作会议和市总工会十五届三次全委会精神,加强区县产业工会规范化建设,市总工会决定,在区、县(市)、开发区产业工会开展达标创优活动。

    一、目标任务

    区县产业工会要通过开展达标创优活动,做到职责明确,制度健全,机制完善,工作规范,充分发挥指导基层,服务职工,促进区域经济发展,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作用。三年内区县产业工会全部实现达标,优秀率达到30%。年内区县产业工会达标率应在85%以上,优秀率10%以上。

    二、工作标准

    (一)达标标准

    1、基础建设完善。设立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工会有牌子、有公章、有独立账号、有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有适合产业特点的工作制度,至少有一名专职工作人员。

    2、工作制度健全。建立工会工作例会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基层工会主席会议,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建立定期向同级党委和上级工会报告工作制度;建立对基层工会的指导服务和督查考评制度。

    3、组织职工广泛。本产业企事业单位动态建会率保持在100%,职工入会率达85%以上;建立基层工会组织档案和工会会员档案。

    4、维权机制建设全面。帮助和指导基层单位建立职代会制度、厂务公开制度和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25人以上企业单独签订集体合同,25人以下企业签订区域性或行业性集体合同;职代会、厂务公开和集体合同建制率分别达到90%、90%和95%以上。

    5、职工权益维护到位。建立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劳动法律监督组织和安全生产监督组织,参与协调处理劳动争议,积极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定期开展安全卫生检查,为所属企业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服务,劳动争议案件调解率100%,无群体性事件发生。

    6、服务职工群众积极。建立困难职工档案,定期走访,困难职工能够及时得到救助;下岗职工再就业工作持续开展。

    7、经济技术工作扎实。整合产业内的资源,加强对职工的培训;组织职工开展具有产业特点的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等建功立业活动,全产业的活动每年至少一次,职工参与面30%以上。

    8、宣传教育工作活跃。积极开展“创建学习型组织、争做知识型职工”活动,努力提高职工素质;组织职工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不断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职工参与面达50%以上。

    9、财务经审工作规范。按要求建立工会财务管理制度和经费审查制度,财务经审工作达到市总工会规范化要求。

    10、指导基层工作有力。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双爱双评”等活动,有部署、有检查、有评比,基层工会合格职工之家达70%以上,先进职工之家达20%以上;有计划培训所属基层工会干部,年培训面达50%以上。

    11、密切联系职工。深入基层倾听职工呼声,反映职工诉求,积极探索产业工会代表基层工会和职工的工作方式,代行基层工会难以履行的维权职责,切实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和问题,职工满意率达到80%。

    12、讲究工作实效。在地方工会和市级产业工会领导下积极开展工作,按时完成上级工会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创优标准

    产业工会在达标的基础上,工作达到以下标准可评为优秀单位。

    1、最大限度地组织职工。产业内职工入会率达95%以上。

    2、探索建立行业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制度。以劳动定额、工时工价为重点与企业代表组织进行平等协商、签订行业集体合同;产业内基层单位集体合同建制率达100%。

    3、深入开展建设职工之家活动。基层工会合格职工之家达80%以上,先进职工之家达30%以上。

    4、深入基层指导工作。注意总结基层工会工作经验,培养和选树的典型在区县以上工会交流推广。

    5、结合产业特点,创造性开展工作。产业工会单项或全面工作的经验在市以上工会交流推广。

    三、考评方法

    (一)产业工会自评。每年12月中旬,区县产业工会对照达标创优标准进行自查自评,形成自评报告,报区、县(市)和开发区工会。

    (二)区县工会检查考评。每年12月下旬,各区、县(市)和开发区工会通过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文件、档案,组织职工测评,实地查看等办法进行检查考评,并向市总工会提出验收申请。

    (三)市总工会复查验收。从每年12月下旬开始,市总工会相关部门和市级产业工会组成联合考评验收组,采取听、查、评、看等办法进行复查验收,作出综合评定。

    四、工作要求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把加强产业工会规范化建设摆上重要位置,区县工会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亲自抓,各部门形成工作合力,确保领导力量到位。要深入开展调查研究,及时研究和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优先配置资源,为产业工会开展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二)要加强工作指导。市级相关产业工会要积极协调和配合区县工会,加强对区县产业工会的业务指导。同时,通过举办培训班、培养和选树典型等方式,推动全系统产业工会建设。

    (三)要抓好工作落实。各区县产业工会要按照意见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创造性地开展达标创优活动,不断提高服务大局、服务基层、服务职工的能力和水平。

                   

                                                   沈阳市总工会

                                                   2010年7月23日


 

 
地址:沈河区市府大路411号 沈阳职工之家 邮箱:syzghwz#163.com 沈阳市总工会服务热线:12351
营商环境投诉邮箱:syszghysts#163.com 营商问题投诉热线:024-22852927 监督电话:024-24142099 监督网上信箱:szjgjw#sina.com
版权所有:沈阳工会网 辽ICP备10201748号-3 技术支持: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