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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关于加强职工代表竞选工作的指导意见

发布时间: 2020-05-26

    为进一步加强职工代表大会(以下简称“职代会”)制度建设,创新职工代表的产生方式,提高职工代表的能力和素质,激发广大职工主动参与企业民主管理的热情,现就推行职工代表竞选制度提出如下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阶级,健全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制度,保障职工参与管理和监督的民主权利”。职工代表大会制度是各类企事业单位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职工代表的代表性和能力素质是职工代表大会切实发挥作用的基础。创新选举方式,通过竞选产生职工代表,有利于通过公平公正的竞争机制提高职工代表的素质,增强职工代表履职的主动性、积极性,有利于提高职代会的质量,切实保障职工民主权利的实现落实,推动企事业单位健康和谐发展。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站在发展完善基层民主制度的高度,切实提高对推行职工代表竞选制度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扎实推进职工代表竞选工作,充分发挥职工代表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
    二、把握工作要求
    职工代表竞选作为一项创新工作,推进中应该坚持以点带面、稳步实施的原则,在严格遵守相关工作程序的基础上,结合各单位的实际情况创造性开展工作,并注意总结经验不断完善。
    (一)职工代表竞选的工作机构
    各单位工会委员会作为职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竞选的组织工作:
    1.制定本单位职工代表竞选实施方案;
    2.确定职工代表的名额和构成,职工代表竞选的条件、方式和程序,竞选时间安排等;
    3.做好职工代表竞选的宣传和动员工作;
    4.主持和协调职工代表竞选工作。
    (二)职工代表竞选范围
    1.职代会初届、换届职工代表的产生。
    2.补选、增选职工代表。
    3.职工代表竞选先在基层岗位职工代表中实行,待条件成熟可以推广到中层以上管理人员。
    (三)职工代表竞选条件
    1.与单位建立劳动关系以及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2.有较高的政治觉悟和政策水平;
    3.有较强的议政能力和参与管理能力;
    4.密切联系职工,忠实代表职工意愿;
    5.模范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企业各项规章制度,带头完成生产(工作)任务。
    (四)职工代表竞选程序
    1.在确定实行职工代表竞选的选区内,由职工本人自荐,或由基层工会推荐产生竞选申请人;
    2.由区域、行业、企事业单位工会对竞选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竞选候选人,代表候选人名额,应不低于代表名额的1.2倍;
    3.按选区组织竞选候选人进行竞选演说,并接受选区职工的质询;
    4.组织选区职工投票差额选举职工代表,选举时,职工实到人数必须达到应到会人数的2/3以上,竞选者须得到应到会职工半数以上同意方能当选。若当选人数超过本选区应选人数时,则按同意票数由高到低确定职工代表人选。若当选人数未达到应选人数时再次进行投票选举。
    5.选举结果上报区域、行业、企事业单位工会审定确认;
    6.区域、行业、企事业单位工会对竞选产生的职工代表及时进行公布。
    (五)职工代表竞选演说内容
    竞选者演讲应简明扼要,主要包括工作简历、自身条件和优势、当选后履职的工作设想等。
    三、注重服务管理
    竞选产生的职工代表采取常任制,任期与职代会届期时间相同,与其他职工代表享有相同权利,履行同等义务。职工代表与本单位的劳动或者人事关系终止、解除或者办理退休手续后,不再担任职工代表,权利和义务自行终止。自动辞去职工代表资格的,需经区域、行业、企事业单位工会批准。对于有违纪行为的,应当通过选区职工大会或者职代会免去其职工代表资格。
    竞选产生与其他方式选举的职工代表一同接受所在区域、行业和企事业单位工会管理。
   1.对职工代表进行培训。培训的时间和方式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培训的主要内容应包括:单位管理、生产业务、法律法规知识,以及有关职代会和职工代表的权利义务等民主管理知识。
    2.建立个人档案。将职工代表参加培训情况、履行代表职责和义务情况、述职测评情况、工作绩效情况等记录在本人档案中,以作为考核的依据。
    3.组织职工代表接受民主测评。每年在适当时机,组织职工代表述职和民主测评,根据测评和日常履职情况对其进行绩效考评,对发挥作用好、职工满意度较高的职工代表,可进行物质及精神奖励。
    有条件的单位可以发放职工代表津贴。
    4.对不合格职工代表及时更换。在述职和测评中,对职工满意率不足50%、且日常履职考评不合格的职工代表,各区域、行业和企事业单位工会可予以撤换,并按原职工代表产生程序,组织该选区重新选出职工代表。
    5.职工代表管理向职代会报告。职工代表的奖励、撤换和重新选举情况应及时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四、加强组织领导
    全市各级工会组织要把推行职工代表竞选制度,作为今后一个时期规范职代会制度建设的重点工作加以推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有条件的区域、行业、企事业单位要积极推行职工代表竞选制度,根据各自实际,制定工作目标、工作计划和保障激励措施,深入探索职工代表竞选工作机制。上级工会应对基层企事业单位职工代表的竞选进行工作指导、帮助规范,注意总结职工代表竞选的经验作法,不断扩大职工代表竞选制度的覆盖面,逐步规范,扩大规模,创出品牌,为工会组织推进基层民主政治制度建设、参与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开拓更广阔的途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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