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总工会、产业工会:
为充分发挥民主管理制度对稳定就业、促进企事业单位发展的重要作用,调动广大职工的积极性主动性,引导职工代表为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献计献策,促进企事业单位健康发展,根据省总工会《关于开展“聚合力 促发展”全省优秀职工代表提案征集推荐活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市总工会将在全市企事业单位中开展职工代表提案征集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提案征集范围及名额
1.征集范围。全市范围内已建立职代会制度的企业和事业单位。
2. 提案时效。此次职工代表提案征集活动,各区县(市)、产业工会推荐的提案应是在2019年1月—2020年7月期间提交职代会立案并实施的提案。2019年已参评提案不再参加此次活动。
3.征集名额。征集总体数量不限。经专家评审考核后,遴选出“十大民营企业职工代表提案”和“十大国有企业(事业)职工代表提案”各10个、“优秀民营企业职工代表提案” 30个、“优秀国有企业(事业)职工代表提案”50个。
二、评审条件
1.选题精准。提案内容紧紧围绕本单位生产经营管理、改革发展和职工普遍关心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特别是要充分反映受疫情影响的行业、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突出问题以及疫情防控期间职工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意愿诉求,具有较强的针对性、代表性。
2.提案规范。提案须一事一案,实事求是,简明扼要,职代会届次、案名、时间、提案人、附议人、案由分析和措施建议等要素完备。提案所反映的问题实事求是、真实可信,提案中提出的有关措施和建议具有较强的可行性、操作性,便于组织和实施。
3.效果明显。提案办理落实工作扎实到位,提案人、附议人或职工代表团(组)对办理落实结果的评价较为满意;提案办理落实后产生了良好的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在提升本单位民主管理水平、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特别是助力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支持企事业单位和职工共度难关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评审程序
1.专家评审。各区县(市)总工会、产业工会将征集提案上报后,经提案征集活动评审组初审,并将符合基本条件的提案提请由市科技局推荐的专家库专家和企业工会主席组成的评审组进行评审打分,初选入围的十大提案和优秀提案。
2.实地评审。提案征集活动评审组到入围提案的企事业单位,对提案程序和提案实施效果进行实地考核。
3.综合评审。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实地考核的结果,对提案进行综合评审,最终确定获奖提案。
四、表彰奖励
市总工会将对获奖提案进行通报表扬,颁发获奖证书,分别给予提案人10000元和5000元奖励,并择优向省总工会推荐。针对组织严密、参与热情较高、推荐提案质量较好的区县(市)和产业工会,将授予“优秀组织单位”。
五、工作要求
各区县(市)总工会、产业工会要在严格初审后组织推荐,杜绝将技术改造等项目作为职工代表提案进行推荐上报。
申报提案需填写《“助推复工复产、共谋企业发展”优秀职工代表提案推荐表》(附件2),与提案复印件(一式两份,含电子版)一并报送市总工会组织和基层工作部。相关材料申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7月30日。
附件:1.职工代表提案名词释义
2.“助推复工复产、共谋企业发展”优秀职工代表提案推荐表
联系人:周维 联系电话:22853885 13940544758
沈阳市总工会
2020年4月22日
附件1
职工代表提案名词释义
( 供 参 考 )
一、什么是职工代表提案?
职工代表提案又称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它是由职工代表提出,经职工代表大会提案审监委员会审查立案后,确定为职工代表大会的提案。主要有以下内容:
1、提案者:提出提案的提案者或单位,要写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如联名提案时,发起人应当作为第一提案人,便于办理提案时交流情况。
2、提案案名:实际上是提案的题目,用简明的文字说明提案要解决什么问题,并且提案案由与提案内容要一致。
3、案由:主要包括提案要写的问题与分析情况。
(1)问题:提出提案的理由、原因或根据。
(2)分析:根据提案提出的问题与分析情况,对照有关法律、法规、伦理道德等进行分析;它是提案的核心部分,要有理有据,实事求是,简明扼要,切忌笼统、空泛。
4、建议措施:即针对案由反映的问题,提出自己对解决问题的具体建议和解决办法。
二、职工代表提案的格式
1、提案以书面形式提出,一份提案一个内容;一位代表提出提案,两人以上附议。
2、提案应有名称(标题)、依据、问题和解决的办法。
3、提案人和附议人署名,同时写明提案人联系电话,以便交流。
三、职工代表提案涉及的内容
凡属企事业单位改革、发展、稳定的重要工作或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均可列为提案。包括: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贯彻执行上级决议、决定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2、全面完成企事业单位年度工作任务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3、企事业单位精神文明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文化建设、职业道德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4、管理、生产、经营、安全、科技进步、职工队伍建设、节支降耗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职工生活、环境保护、工资分配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企事业单位重大项目建设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7、企事业单位民主管理工作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8、职工普遍关心的其他重大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列为提案受理:
1、提案内容不符合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提案不具有实施价值和实施可能。
3、提案征集不符合规定程序和要求。
4、提案超出企事业单位管理权范围之外的问题。
5、纯属个人的具体问题。
四、注意事项
1、要注意提案的客观性及具体性,即要求提案人把现状真实地反映出来,以事实和数据说话;
2、要注意把握问题原因的准确性,即要求提案人把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找出来;
3、要注意解决问题的可行性,即要求提案人针对问题发生的主要原因,提出具体的改善对策,也就是提出解决问题的具体方法,对只提问题不提解决办法的提案被视为无效提案;
4、要注意改善的绩效性,一切提案都以绩效为导向,这种绩效不一定是以金钱去衡量,它是一个综合性指标,它的判定标准是促使单位向越来越好的方向发展。
附件2
“助推复工复产、共谋企业发展”
优秀职工代表提案推荐表
提案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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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 案 人 |
| 提案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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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代会届次 | 届 次 | 提案落实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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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在单位名称 | (规范全称) |
联 系 人 |
| 联系方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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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案主要内容 (约800字左右) | (应包括提案案由、组织实施过程及实施结果,重点说明提案实施后的效果、创造的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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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意见及理由 (不少于500字) | 推荐单位: 盖 章 年 月 日 |
注:本表请使用A4纸填写,正反打印,可另附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