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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代会基础知识解答

发布时间: 2014-08-21

(一)什么是职代会?
职代会是企业、事业单位职工依法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和行使民主管理权利的机构,是职工维护其合法权益的组织方式。
企业应当按照合法、有序、公开、公正的原则建立以职工代表大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制度,事业单位也应该实行职工代表大会制度。
(二)职代会的法律法规依据有哪些?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十六条:“国有企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实行民主管理。”
2.《劳动法》第八条:“劳动者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民主管理或者就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与用人单位进行平等协商。”
3.《工会法》第六条:“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4.公司法、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企业破产法等都对职工民主管理做了规定。
5.《辽宁省职工代表大会规定》2007年11月29日辽宁省第十届人民政府第76次常务会议通过,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6.《企业民主管理规定》,2012年2月13日发布并施行。
(三)职工代表的资格和条件有哪些?
依法享有政治权利并与本单位建立劳动或者人事关系的职工,有资格当选为本单位的职工代表。职工代表应当具有广泛的代表性和群众性。
(四)职工代表人数是如何确定的?
职工代表人数按照不少于全体职工人数的百分之五确定,最少不少于三十人。职工代表人数超过一百人的,超出的代表人数可以由企业与工会协商确定。
(五)职工代表比例人数是如何规定的?
职工代表中直接从事本单位主要业务的基层岗位职工的比例,不得低于70%;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职工代表比例,不得超过20%;青年职工、女职工的职工代表比例,应当与本单位职工总体年龄结构中的青年职工、女职工比例基本相适应。
(六)职工代表如何选举产生?
职工代表由职工民主选举产生。开展选举活动,应当有选区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参加,方为有效;被选者获得选区全体职工半数以上的赞成票,方为当选。
职工代表应当以班组、工段、车间、科室等为基本选举单位由职工直接选举产生。规模较大、管理层次较多的企业的职工代表,可以由下一级职工代表大会代表选举产生。
职工代表实行常任制,可以连选连任,任期与职代会届期相同。
(七)职工代表的权利有哪些?
职工代表享有下列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2.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工作机构组织的民主管理活动;
3.对企业领导人员进行评议和质询;
4.在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企业执行职工代表大会决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八)职工代表的义务有哪些?
职工代表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1.遵守法律法规、企业规章制度,提高自身素质,积极参与企业民主管理;
2.依法履行职工代表职责,听取职工对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及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的意见和要求,并客观真实地向企业反映;
3.参加企业职工代表大会组织的各项活动,执行职工代表大会通过的决议,完成职工代表大会交办的工作;
4.向选举单位的职工报告参加职工代表大会活动和履行职责情况,接受职工的评议和监督;
5.保守企业的商业秘密和与知识产权相关的保密事项。
(九)职工代表有哪些保护措施?
职工代表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打击报复。
职工代表在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职工代表大会及其组织的各项活动,企业应当正常支付劳动报酬,不得降低其工资和其他福利待遇。
(十)职代会有哪些职权?
职工代表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企业主要负责人关于企业发展规划、年度生产经营管理情况,企业改革和制定重要规章制度情况,企业用工、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签订履行情况,企业安全生产情况,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和住房公积金情况等报告,提出意见和建议;
审议企业制定、修改或者决定的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方案,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集体合同草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使用方案、住房公积金和社会保险费缴纳比例和时间的调整方案,劳动模范的推荐人选等重大事项;
(三)选举或者罢免职工董事、职工监事,选举依法进入破产程序企业的债权人会议和债权人委员会中的职工代表,根据授权推荐或者选举企业经营管理人员;
(四)审查监督企业执行劳动法律法规和劳动规章制度情况,民主评议企业领导人员,并提出奖惩建议;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权。
国有企业和国有控股企业职工代表大会除按第十三条规定行使职权外,行使下列职权:
(一)听取和审议企业经营管理主要负责人关于企业投资和重大技术改造、财务预决算、企业业务招待费使用等情况的报告,专业技术职称的评聘、企业公积金的使用、企业的改制等方案,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二)审议通过企业合并、分立、改制、解散、破产实施方案中职工的裁减、分流和安置方案;
(三)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行政规章规定的其他职权。
(十一)职工代表大会的会议制度有哪些 ?
职代会每届为3至5年。每年应当至少召开一次会议,每次会议应当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职工代表出席。职工代表大会选举和表决相关事项,必须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全体职工代表的过半数通过。
对重要事项的表决,应当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分项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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