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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握“四个环节” 选举配强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

发布时间: 2024-09-24

近期,在市总工会党组的坚强领导下,沈阳市总工会经审会换届与工会委员会做到了同时考察、同时选举、同时报批,按照宣传发动、调研摸排、联合考察、规范选举等环节,选举新一届经审会主任、副主任和经审委员,配齐配强经审工作力量,不断优化结构,提高专业人员比例,切实加强经审组织和经审干部队伍建设,为有效开展审查审计监督工作提供组织保障。

一、广泛宣传发动

6月5日市总工会启动召开沈阳市工会十八大会议筹备工作后,按照市总工会的统一部署,市总经审会广泛开展宣传发动,组织各级工会认真学习《中国工会审计条例》《关于地方工会召开代表大会及组成工会委员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若干规定》《沈阳市总工会改革方案》等文件有关精神。同时,利用报纸、网站等媒体多种途径加强宣传,力求最广泛地使工会会员了解选举经审委员的基本程序、具体要求和办法等。6月12日,市总工会经审会召开由区、县(市)总工会经审会主任、经审办主任参加的经审工作会议,进行再宣传再部署,细化任务,明确责任,确保选举工作顺利进行。

二、深入调研摸排

8月上旬,市总经审会组成调研组,结合开展“建设全国一流工会、打造国际一流产业工人队伍”大调研活动,先后深入和平区沈阳—运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新民市政工程管理处等基层单位调研,组织不同层面职工、工会干部、经审干部开展座谈讨论,围绕选举产生新一届经审会广泛征求意见建议,掌握第一手鲜活资料。在此基础上,调查摸清各级工会组织经审干部队伍情况,做到选举工作底数清、情况明。同时下发《沈阳市总工会第十八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名额分配方案》,要求各区、县(市)总工会,各驻会和不驻会产业工会,充分发扬民主,严格标准条件,采取自下而上、上下结合、反复酝酿、逐级遴选的办法推荐提名经审委员候选人,编辑名册和简历,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不落空,确保由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具有相关专业知识的工会干部和会员担任经审委员。

三、组织联合考察

根据“三同时”原则,市总经审办联合市总组织和基层工作部、人事处等相关部门,按照注重向基层倾斜、向一线优秀职工和先进模范人物倾斜,既体现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又体现工会组织的广泛性和代表性的要求,以及在专业知识结构、性别、年龄、政治面貌、学历等方面,对沈阳市总工会第十八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委员候选人进行全面审查,严把人选政治关、廉洁关、身份关,确保经审会委员政治立场坚定、了解工会工作、熟悉工会财务和审计业务等,特别是具有审计、财会专业知识的人员不少于三分之二的硬性规定,并及时上报市总工会党组和市总工会委员会审定。

四、认真规范选举

9月4日,市工会第十八次代表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了21人组成的市总工会第十八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其中,市以上工会工作者3名,区县(市)工会工作者6名,基层工会工作者12名。具有审计、财会专业知识者占90.5%。之后,市总工会第十八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召开第一次会议,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新一届经审会主任、副主任。

下一步,市总工会经审会将认真组织新当选的经审委员,学习领会工会相关政策、法规和专业知识,提高其思想政治素质和专业能力,练好“内功”。要有效落实《沈阳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会议议事规则(试行)》,健全科学民主的决策机制,规范议事决策范围和程序,严格执行议事规定,切实发挥委员审查审计监督作用。

来源:市总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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