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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召开 第十七届七次全委(扩大)会议

发布时间: 2023-04-17

3月31日,沈阳市总工会第十七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召开第七次全委(扩大)会议,听取《关于市总本级2022年度经费收支决算(草案)和2023年度经费收支预算(草案)的报告》和《2022年度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对预、决算(草案)进行了严格审议,对全市工会组织财务管理、资金使用、资产经营等方面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

会上,经审会委员充分肯定了市总工会财务、资产管理工作,并有针对性提出意见建议。市总财务部、资产部、网络部,以及沈工服务中心财务部负责同志对各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进行了解答说明。会议表决通过了市总工会本级2022年度经费收支决算和2023年度经费收支预算。

会议认为,在市总党组高度重视下,2022年本级预算得到了较好的执行,为我市工会工作顺利开展,提供了及时、高效资金保障。一是发挥工会特点,服务地区重点工作;二是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工会经费管理;三是创新工作方法,促进工会经费使用提质增效。

会议指出,2023年度预算编制充分体现了市总工会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和上级工会部署要求,坚持以职工为中心的工作导向,深化“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以“六项工程”为抓手,项目化、清单化推进各项工作,促进工会工作高质量发展。一是加强预算管理,精准安排预算执行进度,提高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科学性和规范性。二是加强资产管理,完善各类资产、物资的核算和管理制度,确保工会资产保值增值。三是加强绩效管理,贯彻执行新制度新文件,有效防范工会经费使用风险。四是加强审计问题整改,健全完善相关内部控制机制,保障工会资金合规合理使用。

市总工会副主席曾庆元同志、市总工会经审会主任关赞梅同志出席会议并讲话,充分肯定了2022年度市总工会财务、资产、经审等工作,对各位经审委员勤奋敬业、尽职尽责给予高度赞誉,同时要求市总工会相关部门积极吸纳经审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并认真抓好市总经审会《审查决议》的贯彻落实。

来源:市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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