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5月12日至5月18日,沈阳市总工会第十七届经费审查委员会召开第四次全委会议。会议审查了《市总本级2021年度工会经费收支决算(草案)和2022年度工会经费收支预算(草案)》和《2021年度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受疫情影响,此次会议采取函件+线上的远程方式召开。市总经审办采用邮寄等方式,向委员送达相关会议材料,委员通过网络、电话等远程方式提出问题、意见和建议,并通过纸质实体票投票表决通过了市总本级2021年度工会经费收支决算和2022年度工会经费收支预算。
会议认为:在市总党组高度重视和支持下,市总工会较好地完成了2021年本级预算执行工作,为保障我市工会工作的顺利开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一是加大收缴力度,超额完成年度经费收缴任务;二是加大“小微企业”工会经费支持政策宣传力度,落实“惠企政策”成果显著;三是注重服务实效,破解基层工会“花钱难”的问题;四是推动本级预算和经费管理信息化改革,大力提升财务信息化建设水平。2022年预算编制充分体现了市总工会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上级工会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落实市第十四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十四届二次全会暨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和省总工会十二届五次全委会部署要求,服务沈阳振兴发展、服务全会中心工作、服务广大职工群众。会上,委员们对全市工会预算管理、资金使用、财务管理、资产监管和整改落实等工作提出了意见、建议。一是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提高预算编制和执行的科学性和精细化水平,安排好预算执行进度。二是进一步加强结余资金的使用力度,适时调整支出结构与方向,合理安排专项资金,充分发挥工会资金的作用。三是进一步提高财务管理水平,规范各项经济管理工作,及时清理债权债务,保证工会资金的安全。四是进一步加强工会资产监管,完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加强对资产构建、处置的检查监督。五是进一步加强整改落实工作,强化财务监督职能,加大对审计提出问题和审计建议的整改落实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