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区、县(市)总工会编报2020年度
工会经费收支预算和2019年度工会经费
收支决算的通知
各区、县(市)总工会:
为做好2020年度工会经费收支预算和2019年度工会经费收支决算编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编报2020年度工会经费收支预算
2020年度区、县(市)工会经费收支预算编制的总体要求是:深入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辽宁考察时和在深入推进东北振兴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的决策部署,认真贯彻落实《中共辽宁省委办公厅转发<辽宁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服务振兴发展服务职工群众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厅秘发〔2018〕125号)等精神。紧紧围绕省总工会的工作安排和全会的重点工作,加强资金统筹,规范项目设置,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确保工会重点工作顺利完成。严格执行《工会会计制度》《工会预算管理办法》《辽宁省县以上工会经费管理使用暂行规定》等制度规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坚持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全面落实市政府《关于落实过紧日子精神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经费支出管理的通知》(沈政办发〔2019〕36号)文件精神,优化经费支出结构,从严控制一般性支出和行政性支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严肃财经纪律,加强监督管控,严禁违规变通,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始终坚持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开展工会活动的正确方向,坚持工会经费使用进一步向基层工会倾斜的政策导向,突出工会财务服务大局、服务职工、服务基层的职能,构建加大对基层工会经费支持力度的长效机制,把更多的经费用到基层,让工会经费真正惠及职工群众和工会会员。
(一)预算收入的编制
按照《工会预算管理办法》、《沈阳市工会经费预决算管理办法(试行)》的要求,各单位要将2020年度本级各项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预算编制要依法、科学、规范、真实、合理和完整性。
1.拨缴经费收入预算。以上年实际收入数为基础,综合考虑影响工会经费收入的各项因素,合理确定当年收入。
2.上级补助收入、政府补助收入、行政补助收入预算。要根据上级工会、政府、行政已确定的预算指标并参考上年收入情况合理编列。预算编制期(含预算调整期)内未确定的补助指标,不得编列预算。
3.事业收入预算。要根据上年收入情况及年度工作实际进行编制。
4.投资收益预算。按本单位实际投资情况谨慎编制投资收益预算。
5.其他收入预算。主要有银行利息收入、房租收入和报废资产处置收入等。对于出租的房产要严格执行有关规定。
(二)预算支出的编制
支出预算的安排要严格执行《辽宁省县以上工会经费管理使用暂行规定》(辽工发财字〔2019〕15号),在保证各项刚性支出的前提下,优化经费支出结构,确保工会重点工作的资金需要。要加大对基层工会经费支持力度,着力安排解决好工会重点工作所需的资金,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要严格控制“三公”经费的支出,有效控制行政性支出。具体安排意见如下:
1.职工活动支出预算。各单位要按照全总、省总要求和实际制定的各项活动开支范围、标准,合理编制预算,以满足工会开展职工教育、宣传和文体活动等需求。
2.维权支出预算。要围绕全会重点工作安排预算,按照工会维护职工权益的项目,以困难职工帮扶、送温暖费为重点分别编制。
3.业务支出预算。业务支出预算包括与工会业务工作相关的会议费、培训费、专项业务等预算。各单位要根据工会年度工作重点,在相关业务部门提报的基础上编制工会业务支出各明细项目预算。要严格执行规定,不得随意提高标准和规模,外事费要按同级财政相关规定执行,严禁公款旅游。会议费、培训费按照同级财政规定的标准执行,如同级财政没有制定相关标准,可参照《沈阳市市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沈委办发〔2014〕18号)和《辽宁省省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辽财行〔2017〕457号)执行。未经批准一律不得举办、参与和赞助各类庆典、节会、论坛、商业演出等活动;不得在各种旅游度假中心、国际会议中心等高消费场所举办会议。
4.行政支出预算。认真执行中央、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各项规定,参照同级政府出台的有关制度、规定、费用标准以及核定的人员编制编列。各单位要严格控制“三公经费”,部门办公费、差旅费等预算标准不得高于行政同级业务部门。公务接待费要按不超过商品服务支出的2%严格进行总额控制,并逐年压缩。
5.资本性支出预算的编制。房屋建筑物购建、专项设备购置、大型修缮等预算,要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合理安排支出。严格执行中央和全总有关规定,不得新建楼堂馆所。维修改造项目需视实际情况确定,不得违规进行超标准装修。
6.补助下级支出预算。在保证乡镇街区、社区、基层工会经费最基本支出的同时,要通过项目化运作方式,集中财力,解决突出问题,实现工会经费使用效益最大化最优化,最大限度地增强补助下级支出的效益和效果,做到专款专用。补助下级支出要与下级工会“上级补助收入”相对应,下级工会要按指定用途专款专用。下级工会当年收到上级拨入项目资金有结余的,按照《辽宁省总工会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辽工发〔2016〕61号)的有关规定返还上级工会,上级工会另有规定除外。
7.其他支出预算的编制。要按《工会会计制度》规定的支出项目正确编列,杜绝不必要支出。
8.奖励、补助标准控制要求。劳模(或先进个人)的奖励标准不得超过我市市级劳动模范的奖励标准;“五一”奖章(或先进个人)、状、号的奖励标准不得超过我市“五一”奖章、状、号的奖励标准;技能竞赛的最高奖励标准不得超过市总工会技能竞赛奖励标准;其他项目、活动如有明确的市级奖励、补助标准,不得超过市级标准。
9.按不超过支出预算总额的5%安排预备费。
10.严格执行年度预算审签制度。各区、县(市)总工会工会财务部门要配合本级经审会做好对本级工会经费收支预算情况的审查,各单位上报的预算报表必须经同级经审会审查,并由工会委员会(常委会)审查通过后呈报。
11.试点工会经费支出绩效评价制度。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和全总、省总及市财政有关文件精神,建立全市工会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各区、县(市)总工会应选择主责主业突出、项目相对成熟、资金量较大的两个项目先期进行试点,充分探索工会经费绩效管理的有效途径。各区、县(市)总工会应制定年度项目绩效管理实施方案,填写《工会经费支出绩效考核指标明细表》,同年度预算一并报市总财务部备案。2020年底将绩效管理考核结果报市总财务部,市总财务部将根据试点情况制定我市区、县(市)总工会经费绩效管理制度。
12.严格执行政府、工会组织采购制度。各区、县(市)总工会应根据同级政府和工会组织采购相关规定,在编报年度经费预算时,同步编报年度采购预算。未按规定编报采购预算的,市总财务部将不予批复其年度预算。(附:《区、县(市)工会2020年采购计划表》)
(三)预算调整的编制
在执行预算过程中,遇有预算收支总额需要增减变动的情况,应当编制预算调整方案。预算调整的编制与预算编制的要求、内容和审批程序相同,以一次为限,预算调整时间最晚不得超过当年8月30日。
二、关于编制2019年度工会经费收支决算
2019年度工会经费收支决算编报工作总的要求是:坚持预算管理的严肃性和权威性,严禁无预算、超预算支出,严格按照《工会会计制度》规定,做好年终各项收支账目、货币资金和财产物资等清理结算工作,做到真实、准确、全面、完整。如实反映各级工会的财务状况、收支情况及执行结果,保证会计报表真实、数据完整、表间数据勾稽关系核对相符。
1.决算报表中的预算数要依据市总核定的2019年度预算数(核定的预算调整数)填列,未经市总工会同意不得调整。杜绝无预算支出。
2.及时、足额上解工会经费。
3.做到科目使用正确,数字计算准确,内容填列完整。
4.做好年终账务清理,及时对账,结清上解下拨款项,按照《关于开展工会系统清理往来款项的通知》(辽工财发〔2019〕30号)的要求认真清理往来款项,对于呆死账,要按《工会经费呆账处理办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5.对市总拨付的困难职工专项帮扶资金、全国劳模“三金”以及其他专项资金,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专款专用,及时使用、下拨,严禁挪用及改变资金用途,严禁虚列支出。
6.对完工的房屋建筑物购建、大型修缮及事业支出中的基本建设项目要有工程竣工决算。对未完工的项目要按工程进度列决。
7.决算数字要真实、准确,预算外开支不得列入决算。
8.累计结余要保持年度间核对关系相互一致。
9.严格执行年度决算审签制度。各区、县(市)总工会财务部门要配合经审会做好对本级工会经费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的审查,各单位上报的决算报表必须由工会委员会(常委会)、同级经费会审查通过后呈报。
三、预、决算审批及报送要求
1.报表内容
(1)本级工会经费收支预算表的内容包括:
①对年度预算进行审议的会议纪要
②经审决议
③预算说明
④预算表
⑤预算明细表
⑥工会经费支出绩效考核指标明细表
⑦年度采购计划表
(2)本级工会经费收支决算表的内容包括:
①对年度决算进行审议的会议纪要
②经审决议
③决算说明
④资产负债表(含本级、机关、本级和机关合并资产负债表)
⑤年度收入支出表
⑥上级拨入各项补助收入支出明细表
⑦决算表
⑧决算明细表(包括收支明细、往来款项、固定资产增减、设备购置等明细表)
⑨工会基本情况一览表
(3)填报《2019年结转结余资金统计汇总表》
(4)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汇总表的内容包括:
①汇总说明
②工会经费收支决算汇总表
③用软件上报的决算汇总
④所辖街道、乡镇、委(局)和社区工会汇总预、决算表
2.报表方式
(1)纸质报表:
①预、决算表一式三份(含本级机关和全额拨款单位);
②上报收支决算汇总表一份(含说明);
③年度经费收解报告表一份。
(2)电子文档:
①本级预决算表(表一、表二、表三);
②收支决算汇总表;
③经费收解报告表。
邮箱地址:syghcw@163.com。
(3)汇总报表:
各区、县(市)总工会应及时下载全总2019年决算报表系统(下载地址:沈阳工会网http://www.sygh.org),并于2月17日前完成本级工会决算和所属基层工会汇总上报工作。
3.报表时间
本级工会预算报表上报时间为2020年2月7日前,决算报表、决算汇总表和2019年《工会决算报告》(含在决算信息系统中相应数据)上报时间为2020年2月17日前。
附件:
1.《工会经费支出绩效考核指标明细表》;
2.《区、县(市)工会2020年采购计划表》;
3.《2019年结转结余资金统计汇总表》。
沈阳市总工会财务部
2020年1月12日
|
项目绩效管理目标报审表(样表) |
项目名称 |
|
预算编制单位 |
|
实施单位 |
|
年度预算金额 | 元 |
年度总体目标 |
|
绩效指标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说明 | 分值 | 财务修改意见 | 市总审批意见 |
产 出 指 标 30 分 | 数量指标 |
|
|
|
|
质量指标 |
|
|
|
|
时效指标 |
|
|
|
|
成本指标 |
|
|
|
|
效 益 指 标 30 分 | 经济效益 |
|
|
|
|
社会效益 |
|
|
|
|
可持续影响 |
|
|
|
|
|
|
|
|
|
一级指标 | 二级指标 | 指标说明 | 分值 | 财务修改意见 | 市总审批意见 |
满 意 度 指 标 40 分 |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
|
|
|
|
|
|
|
|
|
|
|
|
|
|
|
|
|
|
|
注:1.得分最高不能超过该指标分值上限。 |
2.定性指标根据指标完成情况分为:达成预期指标、部分达成预期指标并具有一定效果、未达成预期指标且效果较差三档,分别按照该指标对应分值区间100-80%(含80%)、80-50%(含50%)、50-0%合理确定分值。 |
3.定量指标若为正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全年实际值(B)/年度指标值(A)*该指标分值;若定量指标为反向指标(即指标值为≤*),则得分计算方法应用年度指标值(A)/全年实际值(B)*该指标分值。 |
4.各部门、产业工会可根据工作实际增加二级指标,不得修改、减少一、二级指标;可根据工作实际提出指标考核具体建议(填入指标说明),市总财务部审核汇总后提出修改意见,报市总党组会审核后试点部门实施。 |
区、县(市)工会2020年采购计划表 |
填报单位: |
| 编报时间: 年 月 日 | 金额单位:元 |
序号 | 预算项目 | 采购项目 | 采购要求 | 预算金额 | 拟采购时间 | 拟采用采购方式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合计 |
|
|
|
|
|
工会主席: | 财务部长: | 业务部门负责人: |
|
2019年结转结余资金统计汇总表 |
|
|
|
|
|
|
|
|
编制单位:××工会(盖章) |
|
| 年 月 日 |
|
| 单位:万元 |
单位名称 | 结转结余资金情况 | 资金存放方式 |
小计 | 结转 | 结余 | 小计 | 定期 | 活期 | 其他 |
合计 |
|
|
|
|
|
|
|
××市总工会(××产业工会) |
|
|
|
|
|
|
|
1、××县(区)总工会 |
|
|
|
|
|
|
|
2、××县(区)总工会 |
|
|
|
|
|
|
|
3、××县(区)总工会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负责人 | 填表人 |
| 联系电话 |
| 日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