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工会系统清理往来款项的通知
各市总工会、省产业工会财务部: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工会财务管理水平,反映我省工会经费的实际情况,做实工会经费结余,在我省各级工会开展往来款项专项清理工作,加大力度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做到适时理清“家底”,避免和减少呆坏账损失。现提出要求如下:
1. 各单位深刻认识往来款项清理工作的重要性,本着“目标明确、责任到人、严格考核、必保完成”的原则,高度重视,认真梳理,严格落实“经办人负责制”,确保清理工作取得实效。
2. 各单位成立往来款项清理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清理工作。
3. 建立往来款项台账,详细登记责任部门、责任人、清理目标、完成时间。保证清理工作全覆盖,不留死角。
4. 各单位要在本次往来款项清理过程中,对清理工作方案的制定、清理过程存在的问题、具体的解决措施、管理和制度等方面进行总结,并将相关工作情况每半年(每年6月30日前和12月31日前)上报省总财务部。
辽宁省总工会财务部
2019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