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纳入市总工会、省总工会、全国总工会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助推计划的企业,按照上年度月均实缴工会经费的60%,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20万、100万元的一次性工会经费补助……
沈阳市以产业工人友好型企业培育工程为牵引,构建“定标—培育—助推—评价”闭环机制,努力打通产改政策落实落地“最后一公里”。7月1日,记者获悉,市总工会印发《关于助推产业工人友好型企业培育工作的若干措施》(简称《措施》),2025年至2027年期间,将对列入产业工人友好型企业培育对象的企业实行多项助推措施。
市总工会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贯彻落实《关于实施企业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助推计划的通知》《沈阳市打造一流产业工人队伍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年)》文件精神,市总工会牵头推动实施产业工人友好型企业培育工程,按照“四有”“七好”标准开展培育工作。截至目前,全市参与企业1030家,覆盖30多个行业、37万名产业工人(职工),成为近年来市总工会覆盖企业和工会最多的一项系统性工程。
突出“一链一品”
带动全产业链培育工作实现突破
《措施》指出,聚焦“四有”“七好”(即有组织领导、有规章制度、有工作成果、有经费保障;党建工作好、文化建设好、民主管理好、人才培养好、职业发展好、服务保障好、薪酬待遇好)培育标准,指导企业细化“一企一策”工作方案,发挥产业链龙头企业作用,突出“一链一品”工作特色,带动全产业链培育工作实现突破。
全市还将建立市、区两级产改指导员队伍,分级分类对企业开展全覆盖式的培育指导,助推企业达到培育标准。

【解读】围绕全市21条重点产业链,市总工会精心打造“汽车产业链劳动竞赛”“国防系统班组长建设”等“一链一品”产改项目,释放链主企业资源,突出产业链产改特色;组建市区两级产改指导员队伍,面向千家培育对象进行巡回指导,因企施策,一企一策,量身制定符合企业发展需求的工作方案;实施链上产改工作创新,发挥华晨宝马、沈鼓集团等龙头企业作用,通过创新工作室联盟、“一匠一课”技能培训等共建项目,为链上中小企业补齐产改工作短板。
对产业工人“求学圆梦”
给予政策和经费支持
《措施》指出,支持企业参与“求学圆梦行动”项目,助力产业工人学历、能力提升;支持企业产业工人参加市总工会开展的各类技能人才培训;支持企业培育工匠人才,优先推荐企业高技能人才参与认定沈阳工匠、辽宁工匠、大国工匠;支持企业产业工人申报市级以上创新成果奖;对企业推广落实“新八级工”制度给予政策和经费支持,促进产业工人职业技能等级提升;优先推荐企业产业工人参评市五一劳动奖章等荣誉,择优推荐参评市级以上劳动模范等荣誉。
【解读】制定出台《措施》,2025年市总工会直接支持企业产改工作的资金(项目)由4900万元左右,增长到6200万元左右,结合沈阳市产业工人友好型企业培育工程的实施,将有助于提升企业工会推动产改和服务职工能力水平,有助于构建企业产改“定标-培育-助推-评价”闭环机制。
重大疾病互助保障会费补助额度
提升至80%
《措施》指出,支持企业参加在职职工互助保障活动,将市总工会综合互助保障、住院津贴互助保障、女职工特殊疾病互助保障、意外伤害互助保障会费补助额度由20%提升至40%,重大疾病互助保障会费补助额度由60%提升至80%。
对企业建设工间活动站、职工书屋、劳模(职工)创新工作室、女职工关爱室分别按规定给予4万至9万元、3万至10万元、5万至10万元、1000至3000元的相应资金支持。工会阵地设施建设向产业工人友好型企业培育对象倾斜,原则上市总工会支持的企业阵地建设项目70%以上要在培育对象企业中布局。
【解读】为客观、科学、公正评价企业产改工作,市总工会引入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权威第三方,研究制定产业工人友好型企业考核评价细则,组建由院所专家、产业工人(工匠)和市级工作专班代表组成的联合考核评价团队,突出产业工人满意度和劳动用工规范性“一票否决”条件,以三方联合评价的专业性、群众性、权威性,确保评估评价工作的公信力,让产改成果经得起考验。
纳入全总产改助推计划企业
最高可获100万元
强化产业工人友好型企业培育对象的工会经费保障,对于获评市打造一流产业工人队伍成效显著企业,按照上年度月均实缴工会经费的60%,给予不超过8万元的一次性工会经费补助。
对纳入市总工会、省总工会、全国总工会深化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助推计划的企业,按照上年度月均实缴工会经费的60%,分别给予不超过10万、20万、100万元的一次性工会经费补助。
【解读】2025年,市总工会将在全市率先遴选产业工人友好型企业培育对象1000多家,培育产业工人友好型企业300家左右,选树打造一流产业工人队伍成效显著企业100家左右,以点带面,辐射带动全市企业积极落实产改政策。
来源:沈阳发布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