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辅助浏览工具条
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新闻中心>工会要闻
 

弘扬工会法精神 激发新突破斗志

发布时间: 2025-06-03

法者,天下之仪也。《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是国家现代化治理体系中的重要法律基石,其落实应用能够与沈阳高质量发展形成深度共振,成为激活产业工人创新活力、筑牢民生保障底线、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关键性制度支撑。

近年来,市人大常委会通过开展工会法及配套法规的专项执法检查,进一步确保法律条款有效落地:一方面,在立法环节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将职工权益议题优先列入立法计划,不断丰富工会法的内涵,最近就在推动政府形成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维护保障方面的规章;另一方面,组织各级人大代表积极履职,与劳动者面对面、心贴心,充分展现出“紧贴大局、履职为民”的时代风采。

做好新时代工会工作,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重要论述,按照中国工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提出的“切实维护职工群众合法权益,努力解决好急难愁盼问题,不断增强广大职工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目标要求,依法建会、依法管会、依法履职、依法维权,用心、用力、用情在服务职工、关爱职工、保障职工权益等方面不断取得新突破。

在沈阳全面振兴新突破三年行动的决战决胜之年,建设一支一流的产业工人队伍,是实现振兴发展的底气所在、优势所在、力量所在。落实工会法,将工会组织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等转化为服务中心工作的实际效能,在先进制造强市建设、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及工会工作等领域以法治护航职工发展,具有极为重要的意义。

沈阳是一座承载着厚重工业文明的现代化都市,将工会法的精神转化为惠及百万职工的生动实践,不仅仅关乎广大职工的切身利益与幸福感,更是推动全面振兴、优化营商环境的应有之义。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精心部署、多措并举,推动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依法行政、工会积极作为、多方配合支持的新工会工作格局。近年来,随着《沈阳市工会劳动法律监督条例》《沈阳市集体合同条例》等的颁布实施,地方性劳动法律法规体系在不断健全完善;市级层面陆续出台了《沈阳市推进职业院校面向社会开展职业培训工作指导意见》《关于加强新时代沈阳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多项政策性文件,

同时根据习近平总书记给李志强班组职工回信精神,从今年起设立“沈阳工匠日”,增设“沈阳青年工匠”选树项目,全面构建产业工人技能成长体系,大大促进了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扎实深入。

市总工会深刻领会工会法精神,创新落实举措,以“共享职工之家”“流动服务推动建会入会”“职工互助保障”“女职工睿智课堂”为代表的工作获得上级肯定、职工点赞;在全国首创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劳动权益一体化保障机制,入选了2024年国家改革典型案例;全国首签“1+3+1”模式集体合同和创新创效专项集体合同,形成了正向样本;服务职工“十件实事”、工间活动站等13项工作入选全国工会重点工作创新案例;快递行业集体协商、维护劳动领域政治安全等工作经验在全国、全省进行交流……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健全法规政策,使工会法成为职工合法权益的“保护伞”,企业健康发展的“稳定器”。

展望“十四五”收官与“十五五”开局的历史节点,市总工会将以工会法为指引,认真履行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竭诚服务职工群众的基本职责,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实举措,在法治轨道上持续释放新工作效能,保持和增强政治性、先进性、群众性。全市工会组织更要积极推动工会工作创新发展,着力构建联系广泛、服务职工的工会工作体系,不断提升工会工作的服务化、体系化、品牌化、创新化、数智化水平,在新赛道上展现新作为、实现新成效。各级党委要将工会工作纳入全局部署、加强领导,支持工会组织依法依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为沈阳工会争创全国一流工会创造良好环境条件。

工会法的生命力在于实施,职工的信赖源于实效。沈阳以法治护航工会工作,以行动诠释责任担当,让法律条文真正转化为职工手中可感的权益、心中充盈的温暖和脚下坚实的保障。当每一位劳动者都能够在法治的阳光下体面劳动、全面发展,沈阳便拥有了最深厚的发展根基和最温暖的城市底色。持续深化工会法的落实,不断提升职工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能够激励职工更好投身到振兴发展大业,为“决胜之年夺全胜”凝聚更为磅礴的奋进力量。

来源:沈阳发布客户端

 

 
地址:沈河区市府大路411号 沈阳职工之家 邮箱:syzghwz@163.com 沈阳市总工会服务热线:12351
营商环境投诉邮箱:syszghysts@163.com 营商问题投诉热线:024-22852927 监督电话:024-24142099 监督网上信箱:szjgjw@sina.com
版权所有:沈阳工会网 辽ICP备10201748号-3 技术支持: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