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急救箱基础用品配置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4 年 12月5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YBID700-2024
项目名称:急救箱基础用品配置采购项目
固定预算金额:人民币106800元
采购需求:为新业态劳动者点(快递行业)提供医用急救箱300个。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完成。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经营范围包含医疗器械经营资格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经营范围包含医疗器械经营资格并且取得药监部门相应的备案手续。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时间:2024年11月15日至 2024年11月22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 10 号北市商务大厦 516 室(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方式:请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至招标代理处。获取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4年12月5日09点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 10 号北市商务大厦5楼开标室(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参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有关部门提起投诉。
七、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采购文件时须递交以下材料: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
八、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沈阳市工会事务与职工服务中心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11号
联系人:陈晓康
联系方式:15640326560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沈阳建设项目招投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三经街 10 号北市商务大厦 516 室
联系方式:024-83961750-8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何丽颖
电话:024-8396175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