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通知公示>招标公告
 

沈阳职工疗养院施工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01-12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沈阳职工疗养院施工工程项目(项目编号:ZKGS-ZB-20230139)”招标人为沈阳市工会事务与职工服务中心。招标代理机构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项目资金已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有意向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可前来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沈阳职工疗养院施工工程项目。

2.2招标单位:沈阳市工会事务与职工服务中心。

2.3招标范围:沈阳职工康复医院位于沈阳市浑南区东陵路184号,为更好地推动医院工作高质量发展,切实有效发挥职工服务阵地作用,本着坚持立足公益性职能,聚焦疗休养主责主业,多措并举开拓市场,做实叫响服务职工的品牌项目,恢复成立“沈阳职工疗养院”,按星级酒店标准建设集疗休养、康养、保健、商务、旅游、会议、住宿、餐饮、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性疗休养基地,为劳动模范、先进职工、优秀工会干部以及一线职工群众、新业态劳动者提供疗休养服务。

改造区域:劳模楼,建筑面积13966平方米,层数3层局部4层。

改造内容:客房(含卫生间、门、墙面、地面等)、走廊、大厅、二楼会议室及贵宾室、餐厅、屋面防水、局部外墙墙体、部分隐蔽工程进行装饰、装修。(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上的全部内容)。

2.4最高投标限价(含税):10341374.61元。

2.5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2.6施工时间要求:自签订施工合同之日起80日历日内完成(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

2.7施工地点要求:沈阳市浑南区东陵路184号。

2.8施工现场要求:施工现场的安全完全由施工单位负责。

2.9施工人员要求:中标单位在册人员。

2.10施工质量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

2.11验收标准:工程以施工图纸、做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制定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2.12执行范围:施工技术、建筑材料及质量要求应符合相关建筑行业的国家现行标准和规范要求。

2.13付款方式:

(1)按照形象进度付款,完成工程量超过50%以上时一次性支付已完成工程量的70%的工程款,但不可超过合同额的60%。

(2)工程竣工验收并对项目结算审核完成后,支付到合同额的80%。

(3)竣工结算审核并工程审计结束后支付至审计额的97%。

(4)留3%作为工程质保金,质保期结束后一个月内付清余款。

2.14质保期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质量评定合格标准,自招标人验收合格之日起2年。

2.15投标保证金金额:10万元人民币。

2.16现场踏勘:集中踏勘

2.17中标单位:1家。

2.19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a)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有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截图;

b)提供信用中国网,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截图以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

c)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有关“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8、投标人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四、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报名时间:本次招标的领取招标文件时间:2024年01 月12日上午09:00时至2024年01月19日下午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凡有意参与的潜在供应商,请通过网上邮件报名并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

5.1报名地点:网上邮件报名

5.2报名方式:项目报名及采购文件领取可采用非现场邮箱方式,邮箱领取的须将报名材料发至邮箱zkgslngs@163.com审核通过视为报名成功。

5.3招标文件发售价格:人民币500元/本,售后不退。

5.4报名材料:

(1)邮件主题:项目名称+公司名称。例:XXXX项目+XXX有限公司。

邮件内容:列明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邮件附件:需采用A4纸幅面,将报名材料加盖企业鲜章,按顺序制作成1个PDF格式文件,文件名称与主题一致,复印件扫描无效。报名资料发送至zkgslngs@163.com邮箱。

(2)审核:报名资料于当天工作时间内审核,审核通过的投标人会接到通知交纳标书款,未通过的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提交补充材料,补充材料合格的可以交纳标书款,补充材料不合格的不能参加本项目。未按要求填写邮件主题、邮件内容或提交报名资料的,报名无效。

(3)交纳费用:收到审核通过通知后在招标文件发售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将标书费汇到指定账户内。转账时请务必注明项目名称+公司名称及用途,需备注,否则财务无法查询,影响投标。

(4)提供招标文件:转账后,请将转账凭证发送到zkgslngs@163.com,邮件名:项目名称+公司名称+标书转账凭证。确认无误后,项目负责人员一般会在收到标书款后1个工作日内向投标人预留邮箱发出招标文件,未收到招标文件的,请及时与发售人员联系024-81108270-301。

特别提示:报名以实际接收到邮件为准,为避免报名资料投递错误,请发送邮件后电话联系我司工作人员024-81108270-305进行确认。

(5)申领招标文件时需提供以下材料:

1)营业执照

2)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正反面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正反面)

3)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有关“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的截图;

4)提供信用中国网,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及“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截图以及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有关“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截图;

5)提供中国政府采购网,有关“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截图。

6)具有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同时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即投标截止时间)为:2024年02月 02日10 时00分,地点为: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同方大厦A1507);

6.2本项目将于上述同一时间、地点进行开标,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准时参加;

6.3出现以下情形时,招标人/代理结构不予接收投标文件:

6.3.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6.3.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6.3.3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招标文件的。

七、发布媒介

本公告及相关的修改、补充在沈阳工会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发布。经其他途径获取信息并给投标人造成损失的后果自负,与本项目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无关。

八、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支付。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以中标金额为基准,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计价格[2002]1980号标准收取。

九、质疑与投诉

9.1对采购公告有异议应在报名期内提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文件截止递交时间(即开标会议开始时间)10日前提出。对采购过程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对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提出。否则不予受理。接收异议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纸质异议,接受异议及回复单位: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9.2投标人应在规定异议提出期内一次性针对同一招标程序环节提出异议,否则针对再次提出异议将不予接收。(招标程序环节分为: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招标结果)对异议回复不满意,应在回复后10日内向招标人投诉。接收投诉的方式:接收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纸质函件及证明材料,联系人:王子威,联系电话:15640275600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市工会事务与职工服务中心

地址:沈阳市沈河区市府大路411号

联系人:王子威

联系电话:15640275600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浑南三路同方大厦A1507

项目负责人:霍彤

联系电话:024-81108270-301

电子邮件:zkgslngs@163.com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沈阳南湖科技开发区支行

账户名称: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分公司

账号:1249 0595 4110 401



招标人:沈阳市工会事务与职工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中科高盛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 01 月12日             

 

 
地址:沈河区市府大路411号 沈阳职工之家 邮箱:syzghwz#163.com 沈阳市总工会服务热线:12351
营商环境投诉邮箱:syszghysts#163.com 营商问题投诉热线:024-22852927 监督电话:024-24142099 监督网上信箱:szjgjw#sina.com
版权所有:沈阳工会网 辽ICP备10201748号-3 技术支持: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