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首页>通知公示>公示
 

2024年心理咨询健康服务中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24-10-10

一、项目编号:LNHX-20240424-001

二、项目名称:2024年心理咨询健康服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沈阳市员工帮助协会

供应商地址:沈阳市浑南区营盘北街7-2号1508室

中标(成交)金额:39.5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一)供应商名称 : 沈阳市员工帮助协会  

(二)服务名称  : 2024年心理咨询健康服务

(三)服务范围:

1、通过科学分析测评报告结果,实现精准服务重点关注四类群体。企业职工、银行职工、社区工作者(评估结果重点人群)、重点群体单位(信访局、营商局、公安局等)。

2、针对企业职工心理健康服务要求:

① 提升职工的长期心理健康水平,锻炼职工的情绪调节能力

② 系统积极情绪建设:通过减压训练营提升企业职工的心理资本和积极心理健康状态,提升企业健康态,训练营可覆盖一个企业的全企业职工。

③ 通过认知行为疗法、正念减压疗法、接纳承诺疗法、正念认知疗法、积极心理干预等技术方法。

④ 通过科学的方案和循序渐进的每日训练计划,让职工真正拥有情绪弹性,锻炼抗压“肌肉”

⑤ 通过积极氛围营造健康积极向上的团队氛围。

服务量化标准:试点减压训练营2期(服务覆盖不少于100人/期,服务周期不低于1个月),心理健康沙龙5场,驻场心理一对一咨询服务5场。

3、针对银行职员心理健康服务要求:

① 将积极心理学工具化,把心理测评和教练技术相结合,直接提升基层组织管理水平和组织环境。

② 通过组织环境因素调整和个人心理因素调节,通过不合理情绪调节,提升职工敬业度和心理资本。

③ 成为职工个体的心理教练,管理者的合作伙伴,改善管理风格,优化组织氛围。

④ 实施过程可分为四个阶段,通过测评、分析、教练和系统方案,采用多种应用心理学和管理学工具使结构清晰、流程标准、过程量化。

⑤ 通过活动进行团队建设,营造积极向上富有凝聚力的团队氛围。

服务量化标准:试点网点职工心理资本提升服务2期(服务内容包含但不限于服务前后心理测评及测评报告的一对一解读,心理咨询,主题团体沙龙、管理者访谈等服务,网点人数25-50人,服务时长不少于1个半月),其他网点的心理健康讲座5场,驻场心理一对一咨询服务5场。

4、针对社区工作者心理健康服务要求:

① 心理健康支持:提供心理咨询、团体辅导等活动帮助他们处理工作压力、焦虑、抑郁等心理问题,提升心理健康水平。

② 心理辅导技巧学习:掌握一定的心理咨询技巧,学会倾听、提问等方式,提升与社区居民的沟通技巧,辅助社区的整体心理健康。

③ 工作生活平衡:支持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之间取得平衡,提供时间管理、压力管理、家庭关系建设等方面的指导和支持,促进职工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④ 团队支持:促进团队之间的沟通和支持,建立团队凝聚力,共同应对工作中的挑战和压力,提升团队整体的心理健康和工作效率。

服务量化标准:心理团体辅导5场,驻场心理一对一咨询服务5场。

5、针对重点群体单位(信访局、营商局、公安局等)心理健康服务要求:

① 心理健康支持:提供机关职工心理健康咨询、心理评估和心理治疗等服务,帮助他们处理工作压力、人际关系问题、焦虑、抑郁等心理困扰。

② 工作适应能力:通过提供工作技能培训、职业发展指导等服务,帮助机关职工提升工作适应能力和职业发展水平。

③ 健康促进: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提供关于营养、健康生活方式、运动等方面的知识和信息,帮助机关职工提升健康意识和生活质量。

④ 工作生活平衡:支持机关职工在工作和生活之间取得平衡,提供工作时间管理、家庭关系建设、压力管理等方面的指导和支持。

服务量化标准:心理讲座5场,驻场心理一对一咨询服务10场。

6、为沈阳890个工会驿站提供心理咨询热线服务和线上服务。

7、每场驻场心理咨询不小于3小时,可根据服务单位需求调整驻场一对一时间。

8、合作期结束一个月内出具年度整体效果书面评估报告。

(四)服务要求  :

1、投标人应设置本项目服务团队,其中包括具有相关资质的项目负责人、心理讲师、团体辅导师及心理咨询师。

2、专家讲座,心理讲座,心理沙龙,心理团体辅导每场不少于2小时。驻场心理咨询服务,心理咨询师两名,每场不少于8人,上不设限。

3、对招标人的心理咨询及相关事务应按招标人要求作出正确解答,一般应在8小时(紧急事务应在2小时)内作出书面回复,并对相关问题提出具体的可操作方案和解决途径;

4、市内企事业单位发生突发集体性劳动争议时,应市总工会要求马上赶赴现场协助处理(情况需要时应派心理咨询师到场支援);  

5、能根据招标人要求或随时指示处理其他杂项有关职工心理事务,参加相关会议的,应提前2 小时通知。获取通知后中标单位指派的心理咨询师未到场服务2 次以上,委托方有权解除合同。

(五)服务时间  :2024年12月前完成

(六)服务标准 :满足招标人要求 

五、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采购代理服务费收取5000元,由中标人承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七、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总工会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北四马路30号        

联系方式:田女士1399829616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鸿祥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216号中土大厦21楼            

联系方式:王馥、于涛024-3187113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馥、于涛

电话:024-31871131


 

 
地址:沈河区市府大路411号 沈阳职工之家 邮箱:syzghwz#163.com 沈阳市总工会服务热线:12351
营商环境投诉邮箱:syszghysts#163.com 营商问题投诉热线:024-22852927 监督电话:024-24142099 监督网上信箱:szjgjw#sina.com
版权所有:沈阳工会网 辽ICP备10201748号-3 技术支持:沈阳市大数据管理中心(沈阳市信息中心、沈阳市信用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