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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沈阳市总工会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发布时间: 2022-12-19

  根据市委统一部署,2021年11月22日至2022年2月22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对市总工会党组开展了巡察。2022年6月22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向市总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巡察整改重要意义及整改开展以来所做工作

  巡视巡察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举措,是党内监督的战略性制度安排。习近平总书记高度重视巡视巡察工作,强调“巡视发现问题的目的是解决问题”“做好巡视后半篇文章,关键要在整改上发力”。新伟书记在专题听取十四届市委第一轮巡察工作情况汇报时指出,尽管问题总量呈下降趋势,但部分老毛病没有根除、新问题滋生蔓延,有些问题触目惊心、令人发指,必须施以重拳、全力解决。同时强调要全链条压实整改责任、全方位加强成果运用、全流程健全制度规范,切实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落实反馈意见、抓好巡察整改,既是原则问题也是政治任务,既是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打造忠诚干净担当工会干部队伍的重要抓手,也是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不断加强和改进工会工作的有利契机,检验的是践行“四个意识”、落实“两个维护”政治忠诚度是否真正过硬、是否全面合格。

  市总党组高度重视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工作。6月22日市委第七巡察组反馈巡察意见以来,市总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为指导,深入落实新伟书记讲话精神和市委有关要求,把巡察整改作为严肃而重大的政治任务,作为强化规矩纪律清除沉疴积弊的一剂猛药,作为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举措,不管是哪一任的事情、积累了多长时间、什么背景下形成的,都以时不我待的精神和担当,坚决整改、全面整改、彻底整改。成立了由党组书记任组长的巡察整改领导机构,先后召开四次巡察整改党组会、一次整改动员大会,集中研究、部署、推进整改工作。市总党组、机关各部门和所属事业单位党委支部,由上而下逐级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着力统一思想认识、强化政治担当、激发整改自觉。针对巡察反馈问题清单,细化了具体整改措施,逐一明确了责任领导、责任部门、整改目标和整改时限,有效压实了整改主体责任。建立了机关党委每周调度、巡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半月调度、党组书记每月调度工作机制,积极协调督导整改工作落实。始终注重举一反三、标本兼治、以改促建,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对市总各部门、各产业和所属事业单位全面建设进行彻底清查和整改。

  二、市委巡察组反馈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已完成整改的问题

  问题1.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未按规定开展。2018年至2021年市总工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未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之规定,出现以观看话剧、警示教育片及电影等形式代替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7月27日,市总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第五次集体学习时,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使党组成员进一步学习掌握理论学习有关规定,强化依法组学意识。邀请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工会学院工会干部培训学院副院长彭维锋,专题讲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丰富理论学习形式,增强理论学习实效。研究制定《市总工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活动安排意见》,进一步明确规范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

  问题2.“三会一课”制度落实不到位。调阅了市总工会2018下半年至2021年19个支部“三会一课”相关材料,有10个支部缺失记录本共27本。其中,党支部记录本12本,党课记录本15本。

  整改措施及成效:邀请沈阳市委党校党史党建教研部王磊副教授,对党支部书记、党务工作者进行了专题培训,使大家进一步强化了落实组织制度的意识和能力,为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打下坚实基础。研究制定了《市总工会党内文件档案使用、保管、储存工作流程》,进一步加强了党内文件规范管理。机关党委、沈工服务中心党委分别对所属党支部党内文件进行汇总保存。结合半年党建工作考核对党内文件管理情况进行督查。

  问题3.警示教育有缺失。2021年4月14日党组会议上对张江徽违纪违法处理决定进行了宣布,明确要求“市总工会党组及各支部,都要围绕认真汲取张江徽严重违纪违法案深刻教训,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民主生活会”。市总工会未召开张江徽违纪违法专题民主生活会,各支部也未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

  整改措施及成效:将张江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专题组织生活会召开情况列为《2022年市总工会机关党建工作评价体系》重点督查内容。7月7日和7月15日,市总领导班子和沈工服务中心党委,先后召开张江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及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市总机关和沈工服务中心各支部均完成张江徽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及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组织生活会,切实以案为鉴、以案为警,强化自警自省自律意识。

  问题4.民主集中制发挥不够明显。党组议题有议而不决的情况,市工会事务与职工服务中心党委会会议纪要中,对“职工大学关于申请撤销沈阳精华教育培训机构”和“工人文化宫关于职工疫情期间房屋(场馆)租金减免”两项议题,分别记录为“此议题不研究”和“暂不议此议题”,致使沈阳精华教育培训机构长期存续。

  整改措施及成效: 2020年11月26日,沈工服务中心党委会已经就“工人文化宫关于疫情期间房屋(场馆)租金减免”议题做出明确决议。在此基础上,7月份以来,沈工服务中心党委利用理论学习,重温民主集中制有关制度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了党委会议题审批流程,安排专人进行党委会会议记录和会议纪要存档。8月20日,沈工服务中心党委会重新审议“撤销沈阳精华教育培训机构”事项,做出撤销的明确决议。

  问题5.回避制度未落实。市工会事务与职工服务中心2020年第24次党委会议,讨论对5名干部晋升为五级管理岗位,2名干部晋升为五级普通管理岗考察人选。其中2人为会议列席人员未回避,1人与党委副书记为夫妻关系未回避。

  整改措施及成效: 沈工服务中心对该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形成专题情况报告。7月21日,中心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题业务学习,强化提升相关业务能力。进一步修订完善了《中共沈工服务中心党委会议议事决策规则》,对回避制度进行了明确和细化,为今后杜绝此类问题发生提供机制保障。8月8日,沈工服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与当事人、部门负责人进行了批评谈话。                    

  问题6.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不到位。调阅了市总工会“三会一课”记录,抽查市总工会研究室和办公室两个支部双重组织生活制度落实情况,2020年共召开党支部党员大会和支委会44次,党员干部上党课共8次。其中,领导干部仅参加会议4次,党课1次。

  整改措施及成效:制定了《2022年市总机关党的工作要点》《2022年市总机关党建工作评价体系》。结合半年工作总结,对各党支部半年党建工作进行考核,积极促进各支部严格按照有关要求,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各党支部设立领导干部参加组织生活季度台账,机关党委备案,按时提醒市总领导干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有效保证了领导干部按要求参加双重组织生活。

  问题8.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质量不高。经调阅市工会事务与职工服务中心领导班子2018至2021年民主生活会材料。其中2018年与2019年度个别班子成员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内容存在历年高度雷同、照搬照抄的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7月15日,沈工服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针对2018年、2019年度民主生活会发言材料高度雷同问题,分别与相关同志进行批评谈话,相关同志诚恳接受批评,深刻检讨问题,严肃过好组织生活态度更加端正、认识更加深刻、行动更加自觉。沈工服务中心修订了《沈阳市工会事务与职工服务中心党委民主生活会制度》,进一步完善民主生活会规则,为召开高质量民主生活会提供坚实保障。沈工服务中心党委召开张江徽违纪违法及市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前,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对每名党委委员对照检查材料逐一审查、严格把关。

  问题9.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不深入。在市总工会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方案中未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列入学习内容。

  整改措施及成效: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列入7月市总工会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党支部学习计划,并列入《2022年市总工会机关党建工作评价体系》,督导促进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理解。7月27日,邀请中国劳动关系学院教授、工会学院工会干部培训学院副院长彭维锋,专题讲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人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使广大党员干部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工作阶级和工会工作的重要论述有了更深的理解和领悟。

  问题11.停车场无资质违规收费。2021年4月,市工人文化宫门前停车场、2号停车场、地下停车场资质到期,因整合后的市工会事务与职工服务中心法人证书缺少停车场经营范围,无法对停车场进行审验。截止目前,市工人文化宫三处停车场仍然在延续收费,违规收费金额17.53万元。

  整改措施及成效:工人文化宫组织相关人员认真重温相关规章制度,进一步强化法规纪律意识,有效增强了坚决彻底整改的政治自觉。在此基础上工人文化宫和沈工服务中心财务部对该问题进行了认真细致核查,确认了违规收费金额,并上缴市纪委。

  问题13.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促进民营企业经济发展不够有力。2019年市总工会出台相关实施细则,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工会在提升职工职业技能、鼓励职工创新创业等十个方面每年列资专项资金1亿元,连续支持三年。三年共计投入资金1.31亿元,其中落实全总、省总工会支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减免会费1.19亿元,三年实际支持民企发展投入资金仅为1200万元。

  整改措施及成效:对2019年市总工会出台的《实施细则》落实情况作出书面说明;梳理了近年来市总工会支持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发展所做主要工作、总计资金投入。年初以来,积极采取多种途径,对民营经济和民营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和资金倾斜,先后出台了《沈阳市总工会助力疫情防控经济发展社会稳定15条举措》《沈阳市总工会集中开展“转作风、解难题、促发展、保稳定”专项行动实施方案》。截至9月初,向小微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返拨惠企补助资金6777.6万元。组织全市民营企业及职工参与“安康杯”竞赛活动,有效促进参赛单位生产安全事故起数、伤亡人数“双下降”。组织民营企业3000名在职女职工免费“两癌”筛查,总支出120万元。扶持27家民营科技型中小企业创建女职工关爱室,总支出8.1万元。广泛开展线上招聘活动、“疫情关爱暖人心、心系职工送温暖”慰问、“工间活动站”建设,以及扶持民营企业建设职工书屋等。

  问题14.驻村第一书记缺少管理。2018年3月16日市总工会选派职工大学副调研员顾某为驻村干部,根据干部管理相关办法:选派干部选派期间不承担原单位工作。顾某在2018年至2021年期间,既是驻村第一书记,同时又参加原单位监考工作,其中既有新民驻村第一书记签到,同时又领取原单位监考补助。

  整改措施及成效:职工大学校长与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谈话,帮助其深刻认识错误、强化纪律意识。校综合办公室,采取组织观看《第一书记》记录片的方式,对相关人员进行警示教育。顾某全部退回多领取的监考费,退款汇入了沈工服务中心账户。职工大学制定了考务管理办法,为杜绝再次发生此类问题提供了制度保障。

  问题16.干部处分材料未入档案。2019年6月18日市职工大学干部教育处副处长张某违反生活纪律、廉洁纪律被给予留党察看两年处分,而张某的《干部任免审批表》奖惩情况一栏未填写受处分情况,张某个人干部人事档案没有相应处分材料。

  整改措施及成效:沈工服务中心人力资源部已将张某处分相关材料装入档案,在干部任免审批表奖惩栏填上处分内容。7月27日,沈工服务中心副主任与人力资源部长、档案管理工作人员进行批评谈话,教育引导强化责任意识、改进工作作风。8月10日,人力资源部组织部门同志开展业务培训,学习了《沈阳市工会事务与职工服务中心干部人事档案工作管理制度》。

  问题17.公有资产管理不善,存在账外资产情况。查阅2018年至2021年市总工会机关及中心公有房产信息材料发现,市总工会现有公有房产未计入工会资产。

  整改措施及成效:沈工服务中心对此问题进行了举一反三深入自查,对查出的房产进行分类具体研究、依法依规处理。9月2日市总党组会审议通过了相关房产确权方案,9月12日前全部完成入账。在此基础上,沈工服务中心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了批评谈话,开展了业务培训,进一步提升了资产管理人员胜任本职能力。

  问题18.会费使用未做到“用得合理,会员满意”。市总工会会费结余出现逐年增加趋势,发展工运事业服务有弱化趋势。

  整改措施及成效:年初以来,市总党组大力推动工会经费向服务职工、服务基层、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倾斜。截至8月底,向10381家小微企业和1,249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拨付补助经费6777.6万元。累计投入疫情防控专项资金8,577.99万元。计划投入5,554.46万元,开展服务职工阵地项目建设。围绕“振兴新突破、我要当先锋”专项行动和实施“五项工程”、构建“六个体系”,统筹推进重点项目建设,优化工会经费支出结构。2022年已首批安排了11个项目建设,预算资金3,564万元。补助预算3,445.91万元,改善解决区县级工会和基层工会各类服务职工阵地设施老化、年久失修、缺少现代化服务设施等问题。从8月起,建立预算执行情况向主要领导月报告制度,逐步建立起重点预算项目月调度工作制度;改造市总OA办公系统,建设预算执行情况管控模块,推动预算执行管理科学化;将预算执行情况纳入市总工会工作督查范围,形成督促预算执行的合力。

  问题19.多家经营性公司未注销。2007年至2016年市总工会先后批准注册6家经营性公司,其中只有1家公司于2020年3月完成废业,其余5家企业均为存续状态,市总工会经审委员会未对6家公司进行审计,存在廉洁风险。

  整改措施及成效:市总经审办组织审计专家对沈阳市诚达机械设备厂、沈阳智网科技有限公司、沈阳精华教育培训中心、沈阳市汇产资产经营有限公司等4家公司进行审计,委托大信会计师事务所对沈阳市中华劳模出租汽车公司进行审计,均已出具正式审计报告。沈阳艺惠源职工文化有限公司已经完成审计,且已注销,企业不存在,未进行重复审计。制发了《沈阳市工会审计整改专项督察工作办法(试行)》,督促与审计整改有关的单位(部门)深化彻底整改。

  问题20.公有房产管理违纪违法问题专项整治整改不力。市总工会确定有13处公有闲置房产,闲置面积2.3万平米,未按照“一案一策”推进整改。

  整改措施及成效:沈工中心对13处公有房产闲置问题进行了逐一摸排,认真研究完善了处置方案。市总党组审议通过了13处房产确权问题。有两处房产列为库房,已经放出物品和车辆;两处房产已通过58同城和沈阳晚报发布对外招租广告。沈阳职工大学二号楼整体改造项目已编制《沈阳市工会干部学校整体提升改造工程项目建议书》,并向省总申报审批,已获得省总批复,正式启动招标建设程序。工人文化宫室外游泳池、门市房列为工人文化宫南院园区升级改造工程,拟全力打造“青年友好型街区”,该项目已进入设计招标阶段。其余房产按处置方案有序推进。

  问题22.数字赋能不扎实。沈阳工会网“法律援助中心简介”出现“暂无数据”异常情况。“新闻中心”栏目,没有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本系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在本网站发布,网站信息仅更新到2021年3月。“沈阳e工会”APP客户端在2021年12月26日发布征集项目建议活动信息,而征集时间为2021年12月1日至20日,时段矛盾。

  整改措施及成效:对沈阳工会网栏目、版面进行整合优化,将“法律援助中心”栏目内容调整至“工会企事业”和“对外服务窗口”栏目。将习近平总书记有关本系统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单独在网站首页醒目位置发布。7月7日,抽调责任意识强、主动作为好的人员充实到网站编辑队伍。进一步细化、充实《沈阳工会网站管理办法》,确保工会网站管理更加规范。建立网站日巡检制,设计制作《沈阳工会网日常巡检报表》,从7月11日开始,进行每日巡检,督导网站及时更新、正常运转。

  问题23.监督责任走过场。市工会事务与职工服务中心提供的210份“第一种形态”谈话备案表和审批表中随机抽查21份,发现2020年至2021年期间,沈阳市工会事务与职工服务中心党委对21名干部“第一种形态”谈话时,谈话备案表和审批表缺少中心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意见签字。一名同志“第一种形态”谈话备案表和审批表填报时间不一致。

  整改措施及成效:7月28日,沈工服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分别与党群工作部部长、副部长就“监督责任走过场”问题进行批评谈话,要求党群工作部认真落实党建工作主体责任,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强化政策理论学习。8月10日,沈工服务中心开展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第四次集体学习,党群工作部全体同志认真学习关于运用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开展谈话的实施办法(试行)。

  问题24.未单独设立工会账户。市工会事务与职工服务中心工会在单位未设账户情况下,违规向中心行政账户借款,支付2019年1月-2021年2月职工活动费、会员福利费等款。市工会事务与职工服务中心两次违规在行政账户列支职工医疗综合互助保障及女职工特殊互助保障款,此款应在工会账户支出。

  整改措施及成效:2020年12月,沈工服务中心单独开立了工会账户。2021年10月27日,中心工会账户向中心行政账户进行了还款。在此基础上,今年8月份,中心工会申请行政经费补助,还清了差额欠款。职工医疗综合互助保障及女职工特殊互助保障款,通过工会账户支出。

  问题25.合同制人员违规担任财务工作。市工会事务与职工服务中心违规用劳务派遣合同人员担任财务工作,违反《关于加强和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临时用工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沈人社发[2009]62号第二条第8款。

  整改措施及成效:7月15日、26日,沈工服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分别与人力资源部部长、财务部部长就“合同制人员违规担任财务工作”问题进行批评谈话,要求两个部门认真学习相关政策法规,进一步强化法规意识。对违规使用的财务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要求进行清理,9月底前,全部调离财务部门。

  问题26.市工会事务与职工服务中心违规发放派遣工、合同工补贴。2018年至2019年度取暖费172770元。违反沈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沈阳市机关事业单位职工住房采暖费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沈政办发[2016]104号之规定。

  整改措施及成效:沈工服务中心对此问题进行了认真调查,形成书面情况说明。7月27日,沈工服务中心党委副书记、副主任与人力资源部部长进行了批评谈话。7月底,沈工服务中心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沈政办发[2016]104号等相关政策法规,促进提升相关业务能力。8月17日,违规发放的取暖费全部追缴完毕。

  问题27.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市总工会2019年违规支出在职职工及退休职工补充医疗保险费和工会会员组合保险费。违反工会经费管理使用及财政部监察部关于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若干问题相关规定。

  整改措施及成效:财务部、权益保障部分别召开了支部整改专题会议,学习了相关法律法规,认真查找问题和原因,确保将来合法规范使用工会经费。财务部组织全体财务人员进行集体批评谈话。2022年7月21日,和平区法院就人保公司不予退还投保经费问题,审理判决采取司法审计的形式决定是否返还工会组合保险费用。

  问题28.存在资产流失的风险。市职工大学2019年、2021年分两次支出培训用备品款,支出凭证中只有入库单,无出库单,并且未记入存货账。            

  整改措施及成效:职工大学成立查改专项小组,对该问题进行了认真核查,形成了书面说明材料。该问题指出的未入账内容全部依规入账完毕。7月21日,文化宫(工人文化宫)主任与工作人员进行了批评谈话。职工大学研究制定了《存货管理制度》,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专题培训,进一步规范了物品入库出库管理。

  问题29.财务账户管理混乱。市工会事务与职工服务中心2021年10月末在银行设置19个代管账户,其中市职工劳动福利事业管理中心2021年10月末账户余额为零,市职工福利基金会、市温暖工程办公室、市职工扶困救急资金管理委员会等账户无经济往来。

  整改措施及成效:市总财务部和沈工服务中心财务部,对19个代管账户具体使用情况进行了逐一摸查,认真研究。市总党组会审议通过保留9个账户,合并、撤销7个账户,清算3个账户。在此基础上,对此问题的发生进行了认真反思、深刻剖析,研究制定了《代管账户经费支出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代管账户经费支出管理工作,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问题30.超标准购置办公用品。市总工会2020年超标准购置2台台式办公电脑、2个文件柜,市工会事务与职工服务中心2018年超标准购置电脑一台。

  整改措施及成效:市总办公室将超标准2台电脑替换为国产电脑,2个文件柜作为存放市总领导班子成员文件集体使用。沈工服务中心将超标准购置电脑入库封存。市总办公室、沈工服务中心财务部分别组织相关人员专题学习培训,集中学习《沈阳市市直机关事业单位现代化办公设备配置标准及报废更新条件》、《办公耗材配置审核标准》等内容,进一步强化依法办事的意识和能力。

  问题31.违规列支。市工会事务与职工服务中心违规将食堂8名临时工2019年1月至2020年12月的“三险一金”列入其个人工资发放。违反《劳动法》第九章社会保险福利第七十二条。

  整改措施及成效:沈工服务中心人力资源部对该问题进行了认真核实,形成了书面报告。7月26日、27日,沈工服务中心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分别与财务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进了批评谈话,要求两个部门加强政策理论学习,提高业务水平和管理能力。

  问题32.固定资产不上账。市总工会2019年在资本性支出中支付机关视频会议用高清会议终端、高清摄像头款,未记入固定资产账。

  整改措施及成效:按照资产管理规定,将视频会议终端、高清摄像头记入固定资产帐。财务部、办公室分别组织相关人员学习沈阳市机关事业单位办公用品标准,确保明悉相关规定,不再发生类似问题。

  问题33.超范围发放补贴。市工会事务与职工服务中心2020年违规在行政账户列支3名财务人员中级培训费,违反“基层工会通过召开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规定补助范围、制定补助标准”的规定。

  整改措施及成效: 7月26日、27日,沈工服务中心党委副书记、副主任分别与财务部部长、人力资源部部长开展批评谈话,要求两个部门认真学习规章制度,不断提高业务水平。违规发放的3名财务人员中级培训费已经全额追缴完毕,上交沈工服务中心财务账。中心党委会审议废除《关于职工考取职称证书报销学习费用的办法》。

  问题35.存在“搭车”培训现象。市职工大学2018年10月至2020年将政府补贴培训(普惠制培训)收入和社会化培训收入均以“普惠制培训费”入账、2021年1月至10月均以“技能培训处培训费”入账,违反《事业单位会计准则》。2018年至2021年职工大学将部分社会化培训学员并入普惠制培训班中学习,存在“搭车”培训问题。

  整改措施及成效:中心财务部对职工大学2022年度已完成的培训项目记账凭证进行了自查,严格区分区普惠制培训和社会化培训内容,各成体系分别进行财务管理。7月26日,职工大学校长与终身教育部部长进行了批评谈话。7月28日沈工服务中心主任与职大校长进行了批评谈话。8月3日,职工大学副校长组织相关工作人员进行了集体学习培训,强化提升相关业务素质,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问题36.编制预算不规范。市总工会在编制部门预算时,将与其未有直接拨缴关系的工人运动学会、慈善基金会、职工文联、工人文工团及职工技协经费纳入部门预算管理。2021年起,市总工会对上述社会组织拨款方式由预算管理改为经费项目化管理,但整改不彻底。

  整改措施及成效:此次巡察前,已经自主发现并迅即整改问题。2021年起,实行过渡期预算编列方式,探索取消编列上述单位基本支出预算,实行项目支持政策,按项目编列预算;2022年起,停止了将上述单位纳入工会年度预算编列范围。在此基础上,组织财务专管人员进行专题学习培训,有效促进精准掌握相关财经法规制度, 进一步增强法规意识,提升业务素质。

  问题37.收入支出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问题。市工会事务与职工服务中心2018年10月至2020年12月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未上缴市总工会,收入支出未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整改措施及成效:此次巡察前,已经自主发现迅即整改问题,沈工服务中心于2021年1月起,按照市总财务部预算通知要求,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2021年12月30日将2021年度收入按要求足额上缴市总财务部。2022年,市总本级实现总预算管理,将沈工服务中心全部收支纳入本级预算管理(包括财政补助收入),推动沈工服务中心全面落实《政府会计制度》。在此基础上,组织财务专管人员进行了专题培训,有效促进了财务专管人员精准掌握《预算管理制度》等财务法规制度,不断提高落实制度、胜任本职能力。

  问题38.市工会事务与职工服务中心违规发放补贴。

  整改措施及成效: 7月13日、28日,沈工服务中心党委书记、主任分别与文化宫(工人文化宫)主任、职工大学校长进行了批评谈话。8月11日,将追缴完成的违规款上缴至市纪委。8月末,沈工服务中心组织财务人员开展财务管理业务培训,强化提高财务管理人员业务素质。   

  (二)部分整改问题

  问题7.党员疏于监督管理。巡察发现市职工大学职工高某因不同意岗位调整于2015年12月30日离职,2016年3月职工大学停发其工资,但一直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该职工为中共党员但从2016年1月至今未缴纳党费,中心党委、市总工会党组多年未拿出处理意见。

  整改措施及成效:沈工服务中心党委对职工大学党委2016年处理高某问题的决议进行了确认,依法依规研究决定停止给高某交纳社会保险,追回2016年2月份工资、2016年至今单位给其交纳社会保险和公积金;视高某本人对停交社保态度情况,再对其欠交党费问题进行处理。9月15日与高某本人面谈,告知了沈工服务中心党委对其处理决定。

  问题10.落实党组决议有偏差。经调阅市总工会第18次会议记录(2020年5月29日),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于市职工爱心慈善基金会注销并将剩余捐款资金转入市慈善总会。截止目前,市工会与职工爱心慈善基金会账户仍未注销,资金仍未转出。

  整改措施及成效:近年来,市总工会与省总工会、省民政厅就慈善基金会注销一事进行了多次沟通。今年巡察整改以来,沈工服务中政策咨询和法律援助部部长、市总保障部部长就此问题再次去省民政厅进行沟通协调,强调了市委第七巡察组将基金会注销确定为整改事项,希望省民政厅给予支持。省民政厅相关部门领导明确表示,基金会注销必须由业务主管单位同意盖章才能办理。9月13日,市总工会再次向省总发出请示函,省总未回复。

  问题12.基层工会经费应返未返,按照全总、省总工会经费管理使用规定,我市企、事业单位工会经费实行职工工资总额2%由税务代收,税务代收经费中10%上缴省总工会,60%返拨基层工会,30%为市总本级经费。由于多年来市总工会对待工会经费只注重收缴未注重管理,工会组织建设薄弱,基层工会信息更新滞后。存在成立但未建立账户、银行将账户锁死、长期账户不使用成为僵尸账户、企业撤销或更名但信息未变更等问题,导致工会会费无法返拨。

  整改措施及成效:6月末以来,市总财务部通过媒体网站宣传、指导区县开展专题宣讲,以及主动与税务机关对接等方式,有效扩大了经费返拨和筹备金返还政策知晓率,使清理工作由单向推进变为双向奔赴。截至9月6日,已向49,319家基层工会(缴费单位)返拨工会经费(筹备金)16,487.8万元,完成了阶段性整改目标。排查了12000家历史缴费单位存续状况,核定已消亡(注销、吊销等)6102家,将1063.77万元已确认无法返拨经费,按全总呆账处理办法和市总2022年第23期党组会议精神转入本级结余。研发了全市工会经费(建会筹备金)缴费单位信息采集系统、工会经费收缴返拨查询系统,已经启动工会经费收缴和返拨系统的开发,为清理返还工作提供了有力保障。

  问题15.事业单位违规临时用工。市总工会所属事务与服务中心编制239名,实有491名,其中合同派遣、临时工311名。根据相关规定,市总工会事务与职工服务中心使用派遣劳动者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10%。同时在机制体制改革时,未向人社部门报批临时用工数量,把311名临时工(中心合同工123名、派遣合同工93名、临时工95名)作为长期固定用工人员。

  整改措施及成效: 7月中旬,市总人事处和沈工服务中心人力资源部同志认真学习《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文件选编》(市人社局编),与人社局相关业务部门积极沟通,进一步准确掌握事业单位临时用工的各项规定,制定了“中心编制外工作人员管理办法”。 在此基础上,沈工服务中心成立了“事业单位违规临时用工”问题整改专班,对中心岗位设置、人员职责等情况,进行了全面摸查和测算论证,制定了“关于事业单位违规临时用工整改方案”,研究确立了整改基本思路。截至8月底,总计清理非编人员70人。

  问题21.落实全国总工会加强和规范工人文化宫管理不力。中华全国总工会要求把工人文化宫的工作从坚持公益性发展方向、做优做强文化服务主业等五方面纳入工会工作,把工人文化宫作为满足职工文化需求重要阵地。2018年全总印发文件专项落实工人文化宫清理整改工作,要求在2018年底收回对外出租承包场地,截至2021年1月市总工会仍有游泳池、篮球场、足球场、瑜伽馆等场所出租给30家租户。

  整改措施及成效:沈工服务中心组织相关人员认真重温了全总《关于报送工人文化宫、工人疗休养院清理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工资发【2018】34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强化法治思想、落实意识。工人文化宫成立了专项整改领导小组,依法坚决清理30家租户。目前,已经收回24处房屋。

  问题34.长期挂账仍然存在。市总工会及所属事务与职工服务中心违反《工会会计制度》(2010年版)相关规定,对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中呆死账及长期挂账投资未能及时核销。市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对市总工会2018年至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中提出其他应收款、其他应付款具体整改意见,未得到充分执行。

  整改措施及成效:市总工会和沈工服务中心分别对相关问题进行深入调查,厘清了长期挂账款项的历史脉络。在此基础上,采取分类处置、第三方审核、依规核销方式逐一清理。9月2日前,完成了对中心往来款的清理工作,中心准备用自有资金归还。

  三、下步工作举措

  1.加强沟通协调,尽快完成整改。对部分整改问题,持续保持集中整改阶段的坚决态度、务实作风和工作机制。责任领导和责任部门坚持以更强烈的责任意识和攻坚精神,进一步深入研究、完善措施,具体明确阶段目标、整改时限;与市委市政府相关部门、省总和未完成整改问题相关的基层工会、企事业单位,主动沟通、积极协调,确保6个部分完成整改问题高效推进、尽快完成。

  2.加强长常监督,巩固整改成果。对已经整改的问题,结合季度绩效考评、年终工作总结等时机,定期定向跟踪督查、举一反三自查自纠,防止已经整改问题反弹回潮。对于健全完善的规章制度,狠抓严格执行,加强日常监督,机关纪委每个季度向市总党组作一次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专题汇报,做好整改下篇文章,持续巩固整改成果。

  3.加强成果运用,深化以改促建。以此次巡察整改为牵引,对市总各部门、各产业和所属事业单位全面建设,持续开展彻底清查和整治活动。特别是要严格督导各级党委支部和广大党员干部,始终保持此次巡察整改成果,促进强化尽责担当精神、纪律规矩意识和求实务实作风,推动市总全面建设实现新发展、再上新台阶。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 系 人:陈  冲;联系电话:22858920;邮政信箱:和平区北四马路30号;电子信箱:szjgjw@sina.com

中国共产党沈阳市总工会党组    

2022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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