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李师傅来到沈阳市浑南区劳动争议调处中心寻求帮助,经过调解员调处,仅用4个小时就与企业达成新的调解协议。看着到账记录,李师傅激动地说:“没想到自己苦苦讨要了近两个月的工资,终于在中心的帮助下有了新的进展,我真切感受到了‘娘家人’的温暖。”

运用“法、理、情”成功调解
据李师傅描述,去年12月底,李师傅因个人原因向公司提出离职,但公司仍有工资方面的拖欠,经双方达成一致,约定于2024年12月31日前,公司一次性支付工资款总计32483元。李师傅按要求办理离职和交接手续后,企业却以影响生产进度为由扣除部分工资,仅向李师傅发放了10000元。从2024年底到2025年初,他多次联系公司希望公司能够履行约定,支付剩余拖欠工资,企业始终以各种理由推脱不予支付。过年期间,李师傅想着“大过年的,不好意思讨薪”,就等到节后再与企业负责人沟通,但节后发现自己被对方拉黑联系方式,无法取得有效沟通。
中心调解员了解这一情况后,按照李师傅提供的联系方式与企业负责人建立了联系,并进一步确认了双方在协议方面的内容和具体履行约定情况,经了解,与李师傅描述一致。随后,中心调解员再次与李师傅沟通,提炼了矛盾争议焦点综合运用“法、理、情”融合的方法进行调解,多次与企业负责人沟通,普及相关法律知识,并提醒企业负责人可向公司法务咨询相关法条。
不久,企业负责人回电同意继续履行协议,并就之前行为向李师傅致歉。随后,公司负责人以转账的方式支付李师傅12000元,剩余的10483元,待公司回款到位,承诺2025年3月31日前支付。
在企业和职工间搭起沟通桥梁
浑南区劳动争议调处中心自成立以来,截至2025年3月累计接待职工群众咨询4007人次,受理和调处成功个人劳动争议案件509起,集体性劳动争议案件41起,涉及职工共计789人,涉及金额累计6772197.31元,调处成功率达100%。

浑南区劳动争议调处中心工作人员注重换位思考,耐心与企业、员工进行沟通,在情、理、法多方面摆事实、明道理、讲法律,很好地在企业和员工之间搭起了一座沟通桥梁,既站在员工方的立场思考,又理解企业方所处的困境,充分利用调解手段依法维护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到了劳资双方的信任,树立了工会在劳动关系调解方面的公信力,使劳动争议纠纷得到圆满解决。
2022年4月,浑南区劳动争议调处中心被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中国企业联合会、全国工商联四部门评选为“2021年度工作突出基层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2023年3月,被省人社厅、省总工会、省企业联合会、省工商联四部门联合发文表扬为辽宁省2022年“金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组织”……浑南区劳动争议调处中心始终坚持以职工视角为出发点,切实保障职工、企业双方合法权益,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方面作出了积极贡献,先后得到国家、省市有关部门的充分肯定和当事人的一致好评,形成了工会调解工作“浑南品牌”。
来源:指尖客户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