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北车沈阳机车车辆有限责任公司 劳模创新工作室活动章程

发表时间:2020-11-22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为进一步弘扬劳模精神,丰富劳模时代内涵,积极发挥劳模的示范引领作用,拓展经济技术创新内容,促进员工成才与成长,特组织成立中国北车沈阳机车车辆有限责任公司劳模创新工作室,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劳模创新工作室是市总工会及公司工会领导下的劳模团队、工程师、技师、高级技师、金蓝领等自愿参加的群众性组织,是公司以经济技术创新振兴企业的重要力量。

第三条  劳模创新工作室旨在发挥劳模和高技能人才作用,提高团队的技术业务水平,开展技术协作、技术攻关、技师带徒等活动,促进提高员工技术素质,推进技能人才队伍建设,提高公司核心竞争力。

第四条  劳模创新工作室弘扬尊重劳模、尊重知识、尊重劳动、尊重人才和尊重创造风尚,提高劳模带领下团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和创新能力,培养一批公司所需的技术技能型、复合技能型、知识技能型人才。

第二章  任  务

第五条  劳模创新工作室的任务

1、组织带领员工有针对性的开展技术攻关、技术革新等活动,解决生产和质量等方面的重点、难点问题。

2、组织开展研讨活动,挖掘绝技、绝招、绝活,发挥传帮带作用,传授技艺和培训技术骨干。

3、对在提高员工技术素质、产品质量、工作效率、经济效益和传授技艺等方面做出贡献的劳模及团队人员进行表彰奖励,并在评先时向公司及上级有关部门推荐。

4、对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攻关成果,公司有关部门建议写进工艺文件进行推广应用;对创新性成果帮助其申请专利。

5、向市总工会和公司工会及有关部门反映劳模创新工作室活动意见、建议和要求。

第三章  会  员

第六条  凡公司以上劳模、工程师、技师、高级技师、金蓝领及在职业技能大赛中取得前十名或比较优秀的高级工,同意本协会章程,可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同意,公司工会报请市总和市国防及中省直企业工会通过,可吸收为协会会员。

第七条  会员的权利:

1、参加劳模创新工作室组织的各项活动;

2、对劳模创新工作室工作提出建议。 

第八条  会员的义务: 

1、遵守劳模创新工作室工作章程,执行决定;

2、积极参加劳模创新工作室组织的技术攻关、技术协作、技术创造等活动; 

3、积极完成劳模创新工作室交办的工作任务。

第九条  会员的退会和除名:

1、会员可自愿提出退会;

2、凡半年不参加劳模创新工作室组织的活动,经协劳模创新工作室研究决定,予以除名。 

第四章  组  织

第十条  劳模创新工作室设主任、秘书长,主要负责工作室开展日常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活动计划,处理工作室其他日常事务。

劳模创新工作室按劳模名字命名,并担任主任职务,组织成员开展各项活动。

劳模创新工作室每三年调整一次。

第五章  经  费

第十一条  劳模创新工作室活动所需经费,由公司工会承担,市总及国防及中省直企业工会补充。场地有劳模所在单位提供。                                                                                 

       

   中国北车沈阳机车车辆有限责任公司劳模创新工作室

                       

           二○一三年八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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