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活动内容
凡持有工会会员服务卡的在职职工,首次发现患有下列30类重大疾病的一种或者多种时,可以一次性领取10000元重大疾病互助金。
二、30类重大疾病名称
1、恶性肿瘤——重度
2、较重急性心肌梗死
3、严重脑中风后遗症
4、重大器官移植术或造血干细胞移植术
5、冠状动脉搭桥术(或称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6、严重慢性肾衰竭
7、多个肢体缺失
8、急性重症肝炎或亚急性重症肝炎
9、严重非恶性颅内肿瘤
10、严重慢性肝衰竭
11、严重脑炎后遗症或严重脑膜炎后遗症
12、深度昏迷
13、双耳失聪
14、双目失明
15、瘫痪
16、心脏瓣膜手术
17、严重阿尔茨海默症
18、严重脑损伤
19、严重原发性帕金森病
20、严重Ⅲ度烧伤
21、严重特发性肺动脉高压
22、严重运动神经元病
23、语言能力丧失
24、重型再生障碍性贫血
25、主动脉手术
26、白血病
27、系统性红斑狼疮
28、严重重症肌无力
29、严重多发性硬化症
30、系统性硬化病(硬皮病)
三、申领互助金的有关规定
1、在疾病确诊时间之后进行会员信息采集的不能领取重大疾病互助金;
注:会员信息采集时间以信息录入至沈阳市总工会三级服务体系工作管理平台的时间为准;
2、每名持卡会员只能申领一次重大疾病互助金;
3、持卡会员按照疾病的确诊时间,两年内不向互助会提出互助金申领手续的,视同为放弃申请互助金的权利;
4、是否达到互助金申领条件以30类重大疾病详细条款为准;
5、保障条款规定的其他免除责任。
业务咨询电话:22565951
附件1:会员卡大病流程图.doc
附件2:申领互助金所需材料.doc
附件3:工会会员重大疾病互助金申请表.pdf